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2026年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安排,区人大城建环资委调研组在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就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3月以来,调研组专题听取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汇报,重点围绕省委巡视及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先后赴六横镇、沈家门街道、舟山国际水产城等开展座谈交流,并实地视察中弄河治理、华荣公寓雨污分流、张家村废弃宕口修复、博峰石料堆场、浙能六横电厂煤堆场等项目,全面了解2025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考察浙江提出的“4+1”重要要求,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持续擦亮美丽普陀建设的生态底色。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大气质量稳步向好,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1%,PM2.5降至16微克/立方米,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地表水市控断面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海洋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近岸海域一类和二类海水占比达到66.85%,普陀诸岛成功入选国家第四批“美丽海湾”。土壤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态势稳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无涉镉耕地污染隐患企业,无污染地块。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稳定达标。
(二)生态安全基础有效保障。生态质量持续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稳定在一类标准,水土保持率、森林覆盖率全部达标。生态修复保护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环境重点问题发现及整改率、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发现及整改率均达到100%。县域生物多样性新记录物种达151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100%,海岛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提升。环境风险管控有效,全年无突发环境事件。
(三)生态经济发展提速增效。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单位GDP能耗下降12.2%,能耗双控超额完成。单位GDP用水量同比下降8.18%,节水降耗发展成效持续彰显。产业绿色转型成效显著,海洋新能源多点突破,海上风电、渔光互补等项目稳步推进,海岛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持续深化,实施4个水产加工智能化项目,淘汰整治低效企业28家、盘活工业用地312亩,多家企业获评国家、省市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交通建设步伐加快,淘汰各类老旧车船机械,更新新增新能源车辆,完善公交站点与充电桩布局,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96%,港口岸电实现“应接尽接”。
(五)生态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监督机制不断优化,依托数字赋能强化环评审批、督察整改、河湖管控与执法监管,完成环评审批32个、排查河道166条、检查企业400余家次,各类问题闭环处置。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生态治理配套制度,规范排污权交易,推动“惩治违法+生态修复+经济赔偿”的损害赔偿机制运行,制度刚性约束全面凸显。治理能力持续升级,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科技执法体系,通过无人机、在线监控等手段常态化排查处置环境问题100余处。
与此同时,全区高度重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1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其余问题正在推动整改落实。
二、主要问题
(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仍需深化。生态环境治理闭环管控机制尚不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仍有堵点,证据流转、联合督导等协同机制有待完善,行政司法联动监督效能未能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存在短板,环资案件鉴定机构资源紧缺,环境损害认定、修复经费核算缺乏高效技术支撑,案件办理周期偏长,鉴定难等问题未得到根本化解。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不足,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明晰,执法标准不够统一,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不够顺畅,复杂环境问题联合处置主动性不强。
三、意见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要锚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推进现代化新普陀高质量发展。
(一)精准施治,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一要统筹大气协同治理,持续巩固蓝天保卫成效,健全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机制。强化秸秆禁烧、扬尘综合整治,全力补齐空气质量提升弱项,稳步冲刺年度优良天数目标,持续夯实大气环境高位改善基础。二要进一步稳固水环境治理成果,健全上下游联动治理机制,强化河道日常管护、内源污染清理,严防重点河道水质反弹返劣。从严管控排海污水、养殖尾水排放,持续压减劣四类海水占比,稳步提升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三要全面提升生态修复与监管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有序推进废弃矿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探索市场化修复模式,实行分类差异化治理。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常态化监管和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机制,扎实做好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聚焦攻坚,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速。一要深化产业能源结构优化。加快船舶修造、水产加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从严管控高耗能行业碳排放。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布局深远海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健全生态经济产业链条。二要完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推广国六及新能源货车、船舶及公共交通应用,补齐港口岸电设施短板,引导大宗货物向水路运输转移,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三要健全重点项目攻坚机制。强化生态治理类项目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破解前期协调难题,以项目建设撬动全区绿色低碳转型提质提速。
(三)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生态生活品质内涵。一要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老旧小区污水管网升级,抓实雨污分流与地下管网改造,健全城镇污水一体化运维体系,有序推进渔农村生活污水集中纳管治理,切实打通污水治理末梢环节。二要抓实固废全链条治理。优化建筑垃圾、海漂垃圾收运处置布局,从严管控违规倾倒行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规范废弃渔具、废旧电池定点收运和无害化处置。三要深化生态环保宣传引导。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体系,减少厨余垃圾混投现象,持续提升垃圾分类治理质效。依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多渠道普及环保法规和绿色低碳知识,凝聚全民环保共识,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一要健全法治闭环运行机制。持续优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证据移交、结果认定、联合督导等工作流程,强化行政司法联动监管,凝聚一体化监督治理合力。二要补齐专业技术支撑短板。统筹整合环资案件鉴定资源,推行简易评估流程,规范环境损害认定、生态修复费用核算标准,以标准化技术保障压缩案件办理时限,破解鉴定瓶颈难题。三要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生态环保职责边界,统一规范执法尺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常态联动工作机制,增强多学科、跨部门协同履职主动性,提升复杂环境问题处置能力,凝聚全区生态保护治理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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