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之窗
MORE+
人大简介
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概览 >> 人大简介
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简介

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普陀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行使职权。
1953年3月,舟山专员公署成立,从原定海县析出,建普陀县。1954年7月,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1954年7月至1980年12月,县人民代表大会经历7届,先后举行9次会议,其中“文革”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活动被迫中断。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1980年12月,普陀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县人大常委会。1981年2月,县八届人大常委会设立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1984年6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制组、财经组、科教组。1987年3月,舟山撤地建市,普陀县改为舟山市普陀区,是年6月,十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决定设立办公室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1990年3月,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增设渔农、华侨、代表联络3个工作委员会。1993年5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渔农、华侨工作委员会。1998年4月,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2001年6月,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沈家门、东港、勾山3个街道设立人大工作联络处。2005年2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增设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同年6月,沈家门、东港、勾山3个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处更名为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为区人大常委会派出机构。2006年7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增设信访工作室。2014年8月,在沈家门街道召开了代表联络站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在镇、街道全面推进全区建站工作,至10月底,全区9个镇、街道均完成了代表联络站建设任务。2017年2月,区十七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其中,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3名;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3名。2020年2月,区十七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委员4人;渔农业和渔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委员4名;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委员4名;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委员4名;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委员5名。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增设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1993年以前3年为一届,1993年后5年为一届。
至2020年2月,普陀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历经十六届和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区人大现设有专门委员会六个,即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渔农业和渔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设有工作机构“七委二室”,即办公室、代表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43 人。
回顾过去,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总结中不断完善,在创新中不断提高。展望未来,新的更加艰巨的任务正摆在我们面前,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奋进,尽职尽责,不断开创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区跨越崛起、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