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24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4年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夯实基础、规范运行、数字赋能和盘活存量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在资产核算精准性、全流程监管机制建设、数字化管理水平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着力破解,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夯实管理基础,切实提升资产核算准确性。切实提升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管职责,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动协同的国有资产管理格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扛起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资产优化整合和集约利用,实现从“各自为政”到“全区一盘棋”的转变。健全资产登记与动态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联动机制,明确各类资产登记、变更、报废处置的时限与程序要求,着力消除“账实不符”现象。及时做好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对全区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施策。对因竣工决算或验收程序滞后的项目,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审计、行业主管部门等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限时办结,确保资产及时入账、规范核算。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各类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确认条件、计量标准和入账范围,重点解决水利、市政等领域历史遗留的资产未入账问题,确保政府资产负债表真实、完整反映政府资产“家底”。
二、持续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强化资产全流程监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作用,牵头各主管部门,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持续修订和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全链条的制度规范与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深化部门联动与过程管控。建立健全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审计及各资产使用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特别是在新增资产配置环节,必须紧密结合单位实际需求、存量资产状况及履职效能目标进行充分论证,严把“入口关”。强化资产绩效管理硬约束。研究制定涵盖资产使用效率、共享共用程度、盘活效益等多维度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资产配置预算审批等挂钩,形成“管理-评价-应用”的闭环,倒逼各单位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利用效率。
三、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推动资产管理数字化共享化。深度赋能资产管理数字化变革。不断拓展“资产云”平台功能应用,推动资产卡片信息标准化、动态更新自动化、业务办理线上化、分析预警智能化,实现资产从“入账”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和智慧监管。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资产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为资产配置、盘活和绩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加大资产共享共用力度。推广“集中打印中心”等资产共用模式的成功经验,扩大共享共用的资产范围和领域,探索建立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专业软件等资产的区域共享平台,提升资产综合利用效益。提升公物仓平台运行效能。加快推进政府公物仓制度全覆盖和功能升级,完善线上发布、智能匹配、履约跟踪功能,持续健全“实体仓+虚拟仓”协同运行模式,实现资产全域可视、高效归集和精准调配,最大限度提升资产循环利用效率。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处理,并请区政府于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1:
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1.对全区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对因竣工决算或验收程序滞后的项目,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审计、行业主管部门等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限时办结,确保资产及时入账、规范核算。
2.明确各类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确认条件、计量标准和入账范围,重点解决水利、市政等领域历史遗留的资产未入账问题,确保政府资产负债表真实、完整反映政府资产“家底”。
3.建立健全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审计及各资产使用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在新增资产配置环节,紧密结合单位实际需求、存量资产状况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严把“入口关”。
4.拓展“资产云”平台功能应用,推动资产卡片信息标准化、动态更新自动化、业务办理线上化、分析预警智能化,实现资产从“入账”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和智慧监管。
5.加快推进政府公物仓制度全覆盖和功能升级,完善线上发布、智能匹配、履约跟踪功能,健全“实体仓+虚拟仓”协同运行模式,实现资产全域可视、高效归集和精准调配。
附件2:
部分代表审议发言摘要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对于保障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管职责,加强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和统筹协调,主动加强与机关事务管理、审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督查、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动协同的国有资产管理格局。
3.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自觉打破部门界限和思维藩篱,积极支持和参与资产共享共用,主动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共同推动资产优化整合和集约利用,实现从“各自为政”到“全区一盘棋”的转变。
4.借鉴金融行业数据共享与风控理念,打通数据孤岛,深化“资产云”平台功能,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资产调配智能化和预警能力,实现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管数据”的跃升。
5.研究制定更科学、可量化的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实质性应用于年度预算安排,形成管理闭环,倒逼效益提升。
附件3:
关于2024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安排,9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区财政局等单位开展调研,听取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对相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2024年末,我区独立编制机构数198个,其中:行政编制机构56个,事业编制机构141个,其他机构1个。所有独立编制机构均已纳入本次编报范围。
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1.45亿元,负债总额6.5亿元;净资产114.95亿元。三项数据同比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资产总额减少3亿元(含流动资产减少2.81亿元),主要原因为支出结算后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减少;负债减少1.36亿元,主要为区交通局归还财政借款和项目资金拨付给交投集团后,其他应付款减少1.35亿元;因资产总额减少大于负债总额,故净资产减少1.63亿元。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2.05%;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8.57%;无形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34%;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12.03%;政府储备物资占资产总额的0.02%,公共基础设施占资产总额的55.85%。
2024年度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新配置3.14亿元,同比减少3.29%(主要为区文广旅体局将普陀大剧院资产3亿元划拨给区交旅集团)。无形资产新配置0.21亿元,同比增加6.51%(新配置计算机软件等因素)。
2024年度我区单位在用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分别为39.39亿元、0.26亿元,分别占对应资产总额的99.34%、0.66%。无闲置资产、待处置(待报废、损毁等)资产。
(二)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资产底数持续巩固,工程转固问题有序化解。区政府及财政部门以“账实相符、家底清晰”为核心目标,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年度资产全面清查与盘点。通过建立“资产账与财务账按月对账”机制,并以资产卡片为基准逐项核实实物状态,有效纠正部分资产“有物无账”或“有账无物”的问题。2024年共计补登账外资产2726.92万元,涵盖房屋、设备等多类资产,有效提升了账实相符率。同时,聚焦在建工程转固难题,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和管理规定,对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推进转固。2024年完成转固项目14个,转固金额5.53亿元,“已用未转”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二是资产运行规范有序,全周期管理机制有效落地。坚持“厉行节约、规范高效”原则,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将资产购置预算与单位履职需求、现有资产存量及使用绩效紧密挂钩,强化源头控制和预算约束,有效防范超标准配置和重复购置。通过构建并细化资产处置分级分类审批体系,明确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权限与责任。对经批准报废的资产(车辆、涉密等特殊资产除外),创新性地引入国有平台公司实施统一、规范的集中回收处置模式,提升了资产处置的透明度、专业性和残值回收率,全过程监督得到强化。
三是数字赋能初见成效,智慧监管体系加快构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向“资产云”平台的迁移整合工作,并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资产管理模块的数据对接与动态交互。通过系统互联与数据共享,初步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动态监管,管理效率和精细化水平有效提升。同时,稳步拓展系统管理资产的范围,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以往管理相对薄弱的资产类别逐步纳入线上管理,为全面、准确编制政府资产报告和实现“智慧国资”监管奠定基础。
四是存量盘活多措并举,资产效益效能得到激发。围绕“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通过优化在用资产结构、鼓励跨单位调剂共享等方式,有效激活闲置低效资产,2024年共计盘活资产价值9055.88万元,实现盘活收入461.4万元。完善公物仓管理运营,创新增设功能模块,提升闲置资产信息的可见性和调配效率。2024年通过循环利用各类闲置资产381件,共节约财政资金超百万元,闲置资产“共享池”和“调剂器”的作用初步显现。
二、 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基础依然薄弱,资产核算准确性有待提升。思想认识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管”的观念仍一定程度存在。账实不符现象尚未根除。部分单位对资产登记、变更与注销处理不及时,导致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影响管理决策准确性。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推进仍显迟缓。当前仍有6.35亿元在建工程挂在账上,其中25个项目受竣工决算或验收程序未完成的影响未能转固,如区交通局的半升洞智能停车库项目、六横台沙线至山西公路建设等项目因多种原因仍挂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核算,造成资产价值反映不全面,并可能带来资产流失或使用效率低下等风险。统计核算精准化有待提升。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入账范围和口径还需进一步明晰,部分水利、市政基础设施如水闸、水库、地下综合管廊等受限于入账依据缺失、会计核算制度尚未建立等原因未能入账核算,导致政府资产负债表不能全面反映政府投资形成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
(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全流程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制度体系仍需细化完善。部分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存在差距,在配置论证、使用调剂、处置审批、收益管理等环节缺乏清晰、可操作的细则,管理穿透力不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不够紧密。预算审核中对单位存量资产状况、配置标准及使用绩效的联动核查机制运行未完全到位,超标准配置、重复申报预算等现象仍有发生,预算约束刚性有待增强。资产绩效管理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目前仍缺乏系统、量化的资产管理和盘活效益评价指标体系,难以对资产使用效率、共享共用成效等进行科学评估和持续跟踪,激励约束作用不明显。
(三)方式方法创新不足,资产共享与数字化水平有待提高。数字化管理应用深度不够。尽管“资产云”平台已初步建成,但部分单位对系统功能应用不充分,数据动态更新、线上业务办理、智能分析预警等能力尚未充分发挥,数据赋能管理决策的作用有限。资产共享共用广度与深度不足。跨部门、跨层级的资产调剂机制仍不顺畅,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各单位主动上报闲置、可共享资产的积极性不高,类似“集中打印中心”的集约化、共享型创新模式应用范围有限,资产重复购置和低效运转现象依然存在。公物仓平台效能未充分发挥。 当前公物仓在资产归集范围、智能匹配能力、跨部门协同效率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不足,制约了闲置资产高效调配和循环利用水平。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夯实管理基础,切实提升资产核算准确性。切实提升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大资产”管理理念,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管职责,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动协同的国有资产管理格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扛起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资产优化整合和集约利用,实现从“各自为政”到“全区一盘棋”的转变。健全资产登记与动态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联动机制,明确各类资产登记、变更、报废处置的时限与程序要求,着力消除“账实不符”现象。及时做好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对全区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分类施策。对因竣工决算或验收程序滞后的项目,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审计、行业主管部门等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限时办结,确保资产及时入账、规范核算。规范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会计确认与计量。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各类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的确认条件、计量标准和入账范围,重点解决水利、市政等领域历史遗留的资产未入账问题,确保政府资产负债表真实、完整反映政府资产“家底”。
(二)持续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强化资产全流程监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作用,牵头各主管部门,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持续修订和完善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全链条的制度规范与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力,确保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深化部门联动与过程管控。建立健全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审计及各资产使用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特别是在新增资产配置环节,必须紧密结合单位实际需求、存量资产状况及履职效能目标进行充分论证,严把“入口关”。强化资产绩效管理硬约束。研究制定涵盖资产使用效率、共享共用程度、盘活效益等多维度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资产配置预算审批等挂钩,形成“管理-评价-应用”的闭环,倒逼各单位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利用效率。
(三)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推动资产管理数字化共享化。深度赋能资产管理数字化变革。不断拓展“资产云”平台功能应用,推动资产卡片信息标准化、动态更新自动化、业务办理线上化、分析预警智能化,实现资产从“入账”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和智慧监管。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资产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为资产配置、盘活和绩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加大资产共享共用力度。推广“集中打印中心”等资产共用模式的成功经验,扩大共享共用的资产范围和领域,探索建立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专业软件等资产的区域共享平台,提升资产综合利用效益。提升公物仓平台运行效能。加快推进政府公物仓制度全覆盖和功能升级,完善线上发布、智能匹配、履约跟踪功能,持续健全“实体仓+虚拟仓”协同运行模式,实现资产全域可视、高效归集和精准调配,最大限度提升资产循环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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