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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5 09:03     浏览数:99

2024年,普陀区人大城建环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区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扎实履行职责。一年来,精心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较好完成了区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城建环资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扣中心,扎实开展调研工作

(一)开展全区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先后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分局等6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沈家门街道等3个镇(街道)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沈家门街道中弄河内外闸运行情况,桃花镇、东极镇等海岛乡镇的垃圾运输处理中心运行情况等,针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要以更新理念拓宽价值转化路径,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要以更实举措聚焦生态源头治理,持续做好污染防治攻坚;要以更优体系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更大力度推进高效监督管控,有力提升环境治理效能等四方面工作意见和九个建议解决的问题清单。

(二)开展全区海岛燃气运输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调研。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进行交流座谈,听取了关于海岛燃气运输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重点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海岛生活垃圾运输管理水平、保障海岛燃气供应安全等三个方面工作意见和六个建议解决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全区海岛燃气运输管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开展全区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工作的专项调研,并开展专题询问。与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展开交流座谈。着重对城乡垃圾处理模式衔接的优化情况、农村垃圾分类实效的提升状况、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程度等关键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了专题询问会,在会上就推动我区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工作不断提质增效,提升整体治理水平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和交流。

(四)联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全区贯彻实施情况调研。以“四督联动”为重要抓手,将行政、司法、专业部门的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贯通,全面检查我区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了区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港航分中心、沈家门海事处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六横中远船厂、滚龙岙围塘养殖和黄岩潭大棚养殖尾水处理点、小郭巨互花米草处理点,鲁家峙4号河道、海洋自动观测站以及沈家门客运码头红树林保护区、西河泵站等,以人大监督+”之力保障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顺利贯彻执行。针对短板和问题提出了高站位把好入口关,加强入海污染防治;高标准守好生态关,推进海洋环境修复;高效能抓好联动关,增强部门沟通协作三方面建议和三方面问题清单。

(五)开展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和海岛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情况调研。与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城投集团、区资源规划分局、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开展专题座谈交流并现场视察了DT-07地块养老公寓建设情况、瑞丰家园加装电梯运行情况等,深入了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和海岛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针对短板和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审核监管体系,确保公平公正;强化依法执行措施,维护制度权威等三个方面工作意见建议。

二、聚焦民生,高效开展督查工作

(一)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和民生关键小事督查工作。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重点对民生实事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民生关键小事(西大街餐饮业油污管道排放)、2022跨年度子项目(大蒲湾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夏新未来社区安置小区二期工程)以及关于全面实施节能型船舶改造,赋能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运业绿色低碳转型在普陀率先落地的重点议案(第38号)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和督办,代表对督查工作和工作效果均表示满意。

(二)开展油烟扰民整治专项督查工作认真参与市、区两级人大有关破解滨港路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的联合督办工作,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沈家门街道等相关部门,制定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督查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街道、社区,对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详细记录油烟排放情况,为后续整改提供准确依据。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强化协同,助推全局工作

(一)推进基层单元工作。一是协助完成民生面对面·书记进基层单元活动(老有所养主题)相关代表召集和保障海岛老年居民住房的相关问题梳理工作,为民生面对面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是围绕物业管理、生态环境治理等主题,组织人大代表进基层代表联络站开展双联夜访及核心业务下沉活动将基层收集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政府部门,并跟踪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回音。

(二)配合省市人大做好相关调研工作。配合省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我区的噪声防治管理体系、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等受到省人大检查组充分肯定。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舟山市防治陆源污水影响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立法调研相关工作,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船舶修造和污水处理企业代表交流我区有关陆源污水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管理规定》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参与规划编制评审工作。完成《舟山市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4项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研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组织城建环资委成员参加村庄规划方案评审等相关工作从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乡村规划更加符合农村实际和群众需求。

四、提升能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理论。以理论学习指导工作实践,确保在工作中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

(二)强化作风建设。将党纪学习教育深度融入作风建设进程,以严格的党纪规范为指引,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并严守党的纪律红线。通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让每一项工作都在党纪的框架内高效有序推进。

(三)提升专业能力。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城建环资委成员以及工委成员在调研、督查、审议等工作中的履职能力。

回顾2024年,城建环资委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调研成果转化应用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为推动普陀区城建环资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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