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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12-25 02:12     浏览数:1316

人民政府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些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3年,区政府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目标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优化法营商环境,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诸多新的成效。但在规范执法、预防减少行政争议、加强基层法治力量、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等方面仍存在短板问题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聚焦关键重点,以更高标准纵深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程序法定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始终做到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特别重视征地拆迁、行政强制、裁执分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政争议多发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强化行政败诉案件复盘研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二是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执法的关系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赋权镇街做好业务协同,确保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明确新业态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线索汇集、会商会审、联合整治等机制,消除监管“真空地带。三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完善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机制,健全部门自我纠错和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从“等着法院判”到“自己主动改”转变。

(二)狠抓队伍建设,以更大力度加强法治人才培养。

一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将法治人才培养引育统筹纳入全区人才发展规划,构建阶梯式人才培育储备体系,不断充实基层法治人员力量保证人员的适岗性和稳定性。加快高端法治人才引育力度,为法治普陀建设注入强劲“人才动能”。二是规范法制机构配置。建立健全各单位法制机构,确保法治工作由专门科室和人员承担。持续提高公职律师配备率和使用率,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配合法制机构开展工作。三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的“传帮带”,按行业、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经典案例学习,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全科式”执法能力。

(三)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要持续强化增值服务供给。要加强对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舟到助企平台的宣传,提供政策智慧匹配、精准推送服务确保企业顺利高效完成政策兑现创新更多菜单式、定制化的法律服务,推动企业涉法诉求一站式受理、归类分拨、跟踪服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持续强化增值执法理念。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开展涉企多头重复检查综合治理,总结提升“亮码检查”工作,规范第三方辅助执法服务,巩固拓展“首错免罚”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举措,打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品牌。三是持续强化企业合规指导。坚持关口前移“治未病”,加强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涉海涉渔、油气、旅游等产业发展,在合规指引下确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法治为民,以更优方式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要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服务问题,持续完善多元化普法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少数”和“绝大多数”分类施策,广泛培育群众法治意识,让法治普陀建设成效更加可感可及。二是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合力。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得到贯彻执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协调会议机制,强化协同合作和经验交流,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升级法治副校长功能重点宣传校园欺凌、防诈骗、校园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切实提高青少年基本法律知识知晓度。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附件所列问题清单请认真研究处理,并请区人民政府于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附件1:建议区人民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附件2:部分代表委员审议发言摘要

附件3:关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1128

 

 

附件1

建议区人民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增强程序意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避免片面追求行政效率牺牲法律程序。加强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通报制度。关注高频程序问题,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和指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规范。

2、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梳理出部门间交叉交叠的权责清单和监管空白清单,定权定责,推动监管与执法同发力、双提升。

3、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力度,强化部门自我纠错意识和能力水平。对于涉众涉敏的行政争议要提前进行风险预判,加强与法院、复议机关的沟通协作,靠前实质性化解纠纷。

4、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将法治队伍建设纳入全区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门的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法治人员的职业保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留住人才。

5、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普法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附件2

部分代表审议发言摘要

1、基层行政执法关涉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需要统筹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行政效率与程序正当、公平公正的关系。

2、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时开展对各领域新出台(修订)法律文件的学习,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提示执法风险点,切实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执法能力和争议化解水平。

3、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需要行政机关有力支持和配合,在源头预防、诉前、诉中等阶段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解决违法、不当行为。

4、法治营商环境打造要再加把力添把火。政府相关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但有些专项政策统一性有待提高。修造船、临港工业等涉海企业涉法诉求较多,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要汇总统一相关政策,精准普法,抓前端,治后端,跟踪对接好重点项目,提供系统性全链条的法律服务。

 

 

附件3

关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

今年是区人大常委会第四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同时对4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依法履职评议。为做好此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在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和成效

2023年,区政府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目标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诸多新的成效。

(一)依法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全区四套领导班子领誓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落实镇街法审员全覆盖行政复议“全域联办”,“一府两院”有效联动,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实现“零”败诉,复议调撤率和决定履行率居全前列。实施“智控港区”工程,推进“海上枫桥”浙里矛调应用建设,改革成效入选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打造一站式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建成海洋行政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出台《普陀区行政执法易错点图谱和注意点指引》,布点源头监督“哨点”16个,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不断健全。

(二)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设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舟到助企”平台推进涉企纠纷化解“跑一地”,全流程服务项目审批落地。成立全市首个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助力企业实现司法康复”。构建企业合规指导清单体系,《远洋渔业行业合规指引》入选省级重点产业后备目录。建立无事不扰触发式监管清单,推行“小过免罚”“守信自纠包容性执法机制。持续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无证明化”等改革举措,设立区政务服务中心长三角远程虚拟专窗,推广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自助办”,有力提升了政务服务增值化水平。

(三)基层社会治理更加高效。成立全国首个海上融治理中心,建立一站式国际海事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平台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四步工作法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民商事纠纷调诉比排名全省第二。率先实现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村级述法活动法全覆盖建成区级宪法广场、蚂蚁岛廉政法治公园,推广法律援助市域通办,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行为质效有待提升。一是行政执法“重效率、轻程序”问题仍然存在。少数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程序规范意识还不够强,为追求行政效率忽视法定程序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如未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履职答复、罚款实施不规范、执法文书送达未穷尽有效手段等,造成相对人权利受损。今年已1起程序违法败诉案件,影响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二是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存在堵点。有的政府部门对已划转的行政执法事项源头监管不到位,与镇街协同配合不够,影响了办案效率;新兴业态配套管理制度不健全,部门权责不清,联动机制不畅,导致监管缺位,影响了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存在短板。我区行政争议的协调撤诉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部分行政机关参与协调化解争议的积极性不高,诉前自我纠错的能力不足。

(二)法治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一是法治力量依然不足。大部分执法单位法制审核机构空心化,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已是老生常谈,年轻执法骨干频频被调离一线执法岗位,高素质法律人才引进力度不强,“难招人”“留不住”问题尚未有效解决。二是专业能力仍需提升。我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治人员占比较少,专业能力欠缺等“本领恐慌”问题依然存在,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明显,法治人员过度依赖法律顾问,独当一面履行法律参谋职责的能力依然不足。三是培养机制需要优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缺乏有效举措,执法部门“传帮带”机制不够健全,常态化、实效性、互动式的业务培训不多法治人员业务水平提升不快。

(三)法治营商环境仍需优化。一是企业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企业对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舟到助企”平台的认知不深,惠企政策宣传解读不够及时、深入,有些惠企政策还存在相互交织甚至冲突等情况。法治专区提供的多为传统的基础性法律服务,新型优质多元的法律服务硬核产品较为稀缺,企业法治获得感总体不强二是包容审慎监管举措有待拓展。涉企“首错免罚”清单不够广泛,个性化增值化执法手段相对单一,个别部门多头重复低效执法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企业行政合规意识仍然薄弱。企业不知晓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的行政法律法规、合规管理人员缺乏、内控制度不够完善等情况还较为普遍,政府预防性帮扶举措不够丰富。

(四)群众法治获得感仍需增强。一是群众满意度短板明显。去年我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虽然进位至全省第58名,但仍处于省市中后列。这反应出我区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参与感、互动感和获得感不够强。法律服务的普及和推广力度不够,普法活动的多样性、精准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未形成有效合力。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部门之间协调不畅、信息共享不充分的问题,牵头部门“单打独斗”,“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还未有效落实,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效率和效果。三是特定对象普法不够深入。近年来我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反映出校园普法教育内容缺陷,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聚焦关键重点,以更高标准纵深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程序法定意识。进一步树牢依法行政理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始终做到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特别重视征地拆迁、行政强制、裁执分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行政争议多发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强化行政败诉案件复盘研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要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执法的关系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赋权镇街做好业务协同,确保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明确新业态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线索汇集、会商会审、联合整治等机制,消除监管“真空地带,助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府院联动,完善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机制,健全部门自我纠错和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从“等着法院判”到“自己主动改”转变。

(二)狠抓队伍建设,以更大力度加强法治人才培养。

一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将法治人才培养引育统筹纳入全区人才发展规划,构建阶梯式人才培育储备体系,不断充实基层法治人员力量,保证人员的适岗性和稳定性。加快高端法治人才引育力度,为法治普陀建设注入强劲“人才动能”。二是规范法制机构配置。建立健全各单位法制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法治工作由专门科室和人员承担。持续提高公职律师配备率和使用率,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配合法制机构开展工作。三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执法队伍的“传帮带”,按行业、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经典案例学习,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全科式”执法能力。加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同堂培训力度,增强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三)服务中心大局,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要持续强化增值服务供给。要加强对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舟到助企平台的宣传,提供政策智慧匹配、精准推送服务确保企业顺利高效完成政策兑现紧扣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法律需求,创新更多菜单式、定制化的法律服务。推动企业涉法诉求一站式受理、归类分拨、跟踪服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持续强化增值执法理念。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开展涉企多头重复检查综合治理,总结提升“亮码检查”工作,规范第三方辅助执法服务,巩固拓展“首错免罚”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举措,打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品牌。三是持续强化企业合规指导。坚持关口前移“治未病”,加强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涉海涉渔、油气、旅游等产业发展,在合规指引下确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做优行政执法罚后指导帮扶,全面推广行政合规建议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

(四)坚持法治为民,以更优方式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要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借助“15分钟公共法律法律服务圈”建设契机加强法治宣传,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服务问题,持续完善多元化普法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少数”和“绝大多数”分类施策,广泛培育群众法治意识,让法治普陀建设成效更加可感可及。二是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合力。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得到贯彻执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协调会议机制,强化协同合作和经验交流,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升级法治副校长功能,重点宣传校园欺凌、防诈骗、校园贷、《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切实提高青少年基本法律知识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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