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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全区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19 12:08     浏览数:4759

区人民政府:

20245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党组成员胡乃利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普陀区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3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推进落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工作,全区环境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区政府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面临的压力还十分艰巨,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以更新理念拓宽价值转化路径,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扎实推进工业领域绿色智造,持续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计划,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二是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双控政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全面推动“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做好重点行业用能管控。三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聚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成果。积极落实省、市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开展多领域多层次低零碳试点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再生新模式,引导资源二次循环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二)要以更实举措聚焦生态源头治理,持续做好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持续擦亮好空气金名片。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着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打好大气污染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油气排放管控,强化露天秸秆焚烧、工地扬尘等问题整治。二是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保持问题整治高压态势,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河道治理,确保环保督察整改长效落实,力争实现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100%全覆盖。要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实施入海河流总磷、总氮浓度控制。三是持续打好清废净土治塑攻坚战。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拣、再生资源回收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三网融合体系建设。

(三)要以更优体系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切实提高规划执行的刚性和计划性。有效落实《舟山市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优化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布局,加快补齐重点区域设施能力缺口,着力提高工业废水、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理能力,避免出现环保治理设施建设落后于产业发展的情况。二是加快提升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效能。进一步统筹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厂网一体化建设运维要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提升污水管网互联互通水平。三是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以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方面的投入,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更好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引领和服务作用。

(四)要以更大力度推进高效监督管控,有力提升环境治理效能。一是强化管理合力。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体系和机制。加快推进区人大2023年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的有效解决。要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强化零容忍执法震慑。二是完善数智化治理体系。深化数字赋能,全面推广实施陆海生态环境综合应用等一批生态环境管理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三是完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和整改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等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它们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的长效管理作用。深化七张问题清单抓落实机制,进一步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附件所列问题清单请认真研究处理,并请区人民政府于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附件1: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附件2:部分代表审议发言摘要

附件3:关于全区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65

 

 

 

附件1

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1.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扎实推进工业领域绿色智造,持续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计划

2.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双控政策,全面推动“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3.积极落实省、市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开展多领域多层次低零碳试点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

4.坚持打好大气污染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油气排放管控,强化露天秸秆焚烧、工地扬尘等问题整治。

5.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河治理,确保环保督察整改长效落实,力争实现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100%全覆盖

6.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拣、再生资源回收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三网融合体系建设。

7.加快提升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效能。进一步统筹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升污水管网互联互通水平。

8.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方面的投入,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9.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体系和机制。

 

附件2

部分代表审议发言摘要

 

1.建议相关部门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着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加强油气排放管控,强化露天秸秆焚烧、工地扬尘等问题整治,聚焦生态源头治理,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2.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要紧盯央督、省督反馈意见等上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巩固提升生态环境整改成效,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3.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生活垃圾中转站改造提升和填埋场综合治理,合理统筹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立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全域海陆收转运体系。

4.要进一步凝聚绿色发展共识,健全全民绿色行动体系,大力推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提升公众和社会组织的环境保护能力及法治观念。

5.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锚定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的工作要点,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打好“水气土废”生态专项治理组合拳,以群众满意度提升为目标,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抓手,切实解决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瓶颈问题。

 

附件3

关于全区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及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城建环资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孙德明的带领下,对我区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分局等6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沈家门街道等3个镇(街道)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实地查看了沈家门街道中弄河内外闸运行情况,桃花镇、东极镇等海岛乡镇的垃圾运输处理中心运行情况等,较为全面地了解2023年全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推进落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2022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工作,全区环境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概况。城区年度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96.0%,较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轻度污染12天,中度污染1天,无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数。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各项水质目标要求均达标;管辖海域一类海水和二类海水占70.7%,同比上升1.6%,四类海水占9.6%,同比下降8.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区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声环境质量有小幅浮动,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5.5分贝,上升0.5分贝;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5.4分贝,下降0.2分贝。

(二)全区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我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绝大多数约束性考核指标均达到或优于考核目标要求。市政府下达给我区2023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各个指标减排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05.7吨、氨氮8.1吨,分别完成任务的1019%405%。但个别指标与考核目标还略有差距,其中,优良天数比率距离目标1.8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浓度距离目标2微克/立方米

(三)突发性环境事件状况。全区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紧扣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清废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积极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年督察在线平台录用省级问题22个,高质量销号10个;新增省级主动发现问题6个,占全市46%。积极挖掘典型案例,新增省级分清单示范案例1个、市级示范案例4个。年度生态环境管控力指数得分全市第一,全省排名第12位。

(二)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坚持以治气、治水、治土为主战场,各项污染防治重大攻坚任务取得成效。治气方面,圆满完成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亚运期间,我区空气优良率100%治水方面,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污水零直排行动,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97.7%,三度捧回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大禹鼎治废方面,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打好清废净土攻坚战。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将无废城市建设有机嵌入小岛你好”“海岛共富之中,偏远海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持续提高。

(三)生态文明建设基础不断夯实。2022年全面完成一个年度周期全门类陆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基础上,实施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延续调查观测,发现普陀新记录种12种,县域生物多样性丰度指数增至1381种,又1全球新种冠名普陀,命名为普陀绿僵菌。全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400亩,美丽生态廊道森林抚育2000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一村万树示范村2个,和美乡村覆盖率25.41%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有效保护了我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重要渔业资源,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四)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为全力保障杭州亚运会环境安全,区生态环境分局全年多跨协同开展绿剑2023”行动,环境执法检查企业700余家次,立案19件,处罚15件,移送公安行拘1人。区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11件、民事公益诉讼8严厉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了生态环境资源,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三、存在问题

围绕实施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对照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硬任务,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绿色低碳发展任重道远。一是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力度不够,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足。船舶修造、水产品加工等传统支柱产业主体上仍呈低层次发展态势,如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处理仍较为粗放,资源回收利用效率较低。二是环境资源约束依然存在。我区仍处于工业化发展和重大战略项目持续推进的关键阶段,用能总量与环境控制总量之间的矛盾突出,重大项目用海用岛及林地占补面临新的难题。三是绿色发展的标志性成果不够多、辨识度不够强。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还缺少标志性的绿色低碳项目、示范性的科技攻关成果和引领性的绿色转型样板。

(二)生态环境质量尚不稳固。当前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高位改善的难度明显加大。2023年,我区环境保护目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完成情况总体尚可,但PM2.5、空气优良率等指标考核压力上升,距离目标仍有差距。管辖海域水质有所下降,三类海水和劣四类海水比例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油烟、臭气异味及噪声等数据较往年也有所上升。

(三)基础配套设施亟须完善。一是环境基础设施能力仍存短板。我区工业废水、污泥等处置能力仍存在缺口,老城区雨污混排、生活污水零直排、截污纳管工程推进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效能还有待提升。全区污水处理厂水质还不够,在企业生产高峰期和旅游旺季时污水排放量激增,污水处理能力跟不上实际需求。三是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待增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手段应用的深度广度与快速扩张的管理需求不够匹配,对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水环境治理、噪声污染防治等任务的精细化支撑不够,部分重点园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仍较薄弱。

(四)环境治理水平仍有差距。一是治反复、反复治问题仍然存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在我区东西快速道路两侧的农田,废旧农膜及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中弄河省环保督察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出现。二是管理合力仍有欠缺。海岛固废管理各自为政,建筑固废处理存在真空地带,城区垃圾撤桶并点工作不彻底问题仍较为突出,居民对垃圾分类要求和清运企业要求不匹配,垃圾清运混装混运现象依旧存在。三是工作机制仍需完善落实。河长制、滩长制等长效管理机制的作用有所缺失,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的风险防控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意见建议

要以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防范化解各类环境社会风险为基点,以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准备工作,高标准推进大美普陀湾建设为目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以更新理念拓宽价值转化路径,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一是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扎实推进工业领域绿色智造,持续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计划,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二是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双控政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全面推动“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做好重点行业用能管控。三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聚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标志性成果。积极落实省、市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开展多领域多层次低零碳试点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再生新模式,引导资源二次循环利用,实现变废为宝

(二)以更实举措聚焦生态源头治理,持续做好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持续擦亮好空气金名片。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着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打好大气污染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油气排放管控,强化露天秸秆焚烧、工地扬尘等问题整治。二是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保持问题整治高压态势,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河道治理,确保环保督察整改长效落实,力争实现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100%全覆盖。要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实施入海河流总磷、总氮浓度控制。三是持续打好清废净土治塑攻坚战。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拣、再生资源回收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三网融合体系建设。

(三)以更优体系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切实提高规划执行的刚性和计划性。有效落实《舟山市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优化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布局,加快补齐重点区域设施能力缺口,着力提高工业废水、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理能力,避免出现环保治理设施建设落后于产业发展的情况。二是加快提升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效能。进一步统筹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按照厂网一体化建设运维要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更新改造,提升污水管网互联互通水平。三是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以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方面的投入,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更好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引领和服务作用。

(四)以更大力度推进高效监督管控,有力提升环境治理效能。一是强化管理合力。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体系和机制。加快推进区人大2023年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的有效解决。要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强化零容忍执法震慑。二是完善数智化治理体系。深化数字赋能,全面推广实施陆海生态环境综合应用等一批生态环境管理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场景。三是完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和整改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等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它们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的长效管理作用。深化七张问题清单抓落实机制,进一步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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