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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舟山市普陀区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 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4-08-19 12:08     浏览数:4425

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舟山市普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说明,审议了《总体规划》。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普陀实际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全域全要素,结合中心城区用地现状,确定了国家海洋经济和长三角对外开放国际枢纽重要承载区,海洋海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世界知名的佛教文化圣地,海上花园城市会客厅,群岛特色的现代海洋城市核心区。的总体定位。同时对我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资源禀赋、主导职能各类产业空间规划以及我区的历史文化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明确了不同空间发展格局和功能定位。总体上看,《总体规划》合法合规,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符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区人大常委会原则同意《总体规划》上报审批,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做好规划编制衔接,强化协调工作。要坚持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一张图,做好区域平衡、保障合理。加强与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有效衔接,要进一步深化多规合一,在明晰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基础上,协调各部门各个专项规划的用地空间和保护红线,做到不重叠、不冲突。要提升规划的前瞻性、整合度和统筹力,研究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形成规划保障机制,为下一步政府的政策出台提供参考和依据。要加强全域统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对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有效传导和约束指导。

二、做好区域发展统筹,强化落实工作。要深化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的研究,根据各乡镇、街道的特色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历史文化特色,以及城乡发展诉求、定位和目标,力求规划的精准性。要同步开展土地资源的普查,摸清家底,合理安排现有空间资源,规划好弹性空间,给未来发展留有余地。要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力度,优先开发利用低效闲置土地,在保障重点项目等建设用地指标的前提下,合理统筹考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需求和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的供给。

三、做好发展保护平衡,强化提升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秉持山水林田湖海生命共同体理念,制定规划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土地复垦、土地流转、旧厂房改造等方式,推进土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要深入推进集约化发展,坚持空间换地”“亩均论英雄,积极推动零散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推进土地混合利用和空间复合利用,统筹开展市政交通与绿地公园、地上地下等空间的一体化开发,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国土空间内涵式增长。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构建一廊四港多元立体岛链式综合交通体系,高质均衡、城岛一体、城乡融合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筑一核、一廊、双片、多点的历史文化保护格局,营造多元包容和富有亲和力的城乡空间,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四、做好规划有效实施,强化监督工作。要切实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在审批通过实施过程中,坚持按规划实施,不允许存在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将这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陆海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调,根据不同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加强对国土空间实施情况和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大类等国土空间指标体系的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结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定期评估结果,按程序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对违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行为及时予以预警,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基础上的城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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