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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参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4-02-26 12:02     浏览数:2304

      为推动《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贯彻实施,以法规制度的落实助推三个一号工程223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金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对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条例贯彻执行工作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兴夫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鲁俊出席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招社介绍法规主要内容。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杭州市、衢州市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发言。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今年1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自3月1日起施行。制定《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三个“一号工程”部署要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升级版的必然要求,是助力企业应对国际复杂形势、赢得发展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再创浙江发展新优势的重要保障。条例作为我省营商环境领域的综合性地方法规,着重围绕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等方面,建立起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制度和具体规则。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高水平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陈金彪在讲话中指出,对标新定位新使命,贯彻实施条例是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必答题”。要持续深入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找准贯彻实施条例的着力点、结合点、落脚点,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展现“勇当先行者”的风采、体现“谱写新篇章”的担当。对标新形势新任务,贯彻实施条例是推动稳进立协同发力的“主动仗”。要充分认识条例对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增强经济活力的现实意义,不折不扣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对标新决策新部署,贯彻实施条例是提升我省高质量发展竞争力的“关键招”。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春第一会”精神,以实施条例为契机,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和风尚,使浙江成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潜能不断激发的热土。

      陈金彪要求,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宗旨、目标原则、制度要求,确保各项法规规定落实、落细、落到位。一要强统筹,一体抓好贯彻执行。把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与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机统一起来,与贯彻执行营商环境领域的专项法规政策有效结合起来,确保综合法规、专项法规、经济政策同向发力,放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效果。二要强作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策统筹、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举措,协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要强质效,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在优化提升基本政务服务基础上,着力推动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全面升级,努力构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为企服务新生态,积极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四要强规范,大力推进理性执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政策制定、优化监管方法,坚决避免政策“朝令夕改”“不设缓冲”“相互抵消”,坚决避免“运动式”“一刀切”“重复性”执法,通过稳定又相互协调的政策、规范而有温度的执法强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陈金彪强调,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宣传贯彻好这部重要法规,是全省各级各方面的共同责任。要加强协调联动,深化宣传解读,完善配套措施,跟踪监督落实,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条例深入有效实施。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副主任陈春汉、王洲琼、陈红、马亮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姚一夫,区人大各工委、办、室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在普陀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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