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及资产负债情况
全区独立编制机构203个,其中行政单位49个,事业单位153个,其他单位1个。机构编制人数7764人,在编在岗人数7242人。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16.42亿元,同比增长54.46%,主要增长因素是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入账了46.63亿元;负债总额5.74亿元,同比减少2.41%;净资产110.68亿元,同比增长59.27%,其中行政单位总资产57.59亿元,事业单位总资产58.83亿元。
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0.15亿元,负债总额4.24亿元,净资产95.91亿元。
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6.27亿元,负债总额1.5亿元,净资产14.77亿元。
(二)资产分布及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17.1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4.77%;固定资产净值18.9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6.26%;无形资产净值1.4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27%;在建工程2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3.2%;长期投资0.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69%;政府储备物资69.34万元;公共基础设施50.8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3.71%。
(三)重点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总额18.93亿元,其中:
房屋及构筑物面积72.82万平方米,净值14.14亿元,占比74.69%;
通用设备6.25万个,净值1.98亿元,占比10.46%;
专用设备3.47万个,净值2.14亿元,占比11.3%;
文物和陈列品901件,净值0.02亿元,占比0.11%;
图书档案115.92万本,净值0.2亿元,占比1.06%;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39万件,净值0.45亿元,占比2.38%;
2、公共基础设施总额50.89亿元,其中
交通基础设施中公路里程384.38公里,净值46.63亿元,占比91.63%;
水利基础设施中水库5座,净值0.49亿元,占比0.97%,另有2.18公里提防、9座水闸、6座泵站、33座水库、35座水文站等资产未入账;
市政基础设施中城市道路12公里,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若干,净值3.76亿元,占比7.39%,另有100.57公里城市道路、2座城市桥梁、25333盏城市照明、369.51公里地下综合管廊等资产未入账;
其他公共基础设施0.01亿元,占比0.01%;
3、无形资产总额1.48亿元,其中
土地使用权47.42万平方米,净值1.18亿元,占比79.87%;
计算机软件1311个,净值0.3亿元,占比20.27%;
(四)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
全区各单位新配置固定资产3.76亿元,处置资产原值2.46亿元,原值净增加1.3亿元,同比增加4.67%。新配置无形资产0.12亿元,处置资产原值0.02亿元,原值净增加0.1亿元,同比增加5.55%。
全区各单位在用资产、出租出借、闲置资产、待处置(待报废、损毁等)资产分别为30.92亿元、687.82万元、129万元、427.52万元,分别占对应资产总额的99.60%、0.22%、0.04%、0.14%。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近年来,我区不断拓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思路,坚持制度先行,以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先后制定出台了《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形成了涵盖资产配置、使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损失赔偿处理等各环节的一整套管理制度体系,使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力推动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施行房屋(土地)资产集中管理模式,有效推进了国有资产优化整合,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同时,针对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我区对现行资产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和改进,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二)多方位开展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贯通推进巡视巡察反馈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纪办〔2021〕17号)要求,由区纪委、区财政局和区审计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国有房产、土地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经排查,全区共有行政事业性房屋土地资产3665处,其中权证齐全资产1611处,权证不齐资产2054处;自用资产528处,出租出借资产2479处,闲置589处,拆除21处,其他情况48处。根据自查情况检查组选择了6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经抽查发现我区房地产管理中存在着资产管理不到位、资产底数不清;部分房产权证不全,难以登记入账;房产出租出借不规范或存在闲置问题。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摸清了资产家底,纠正了资产管理中违规问题,既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又推动了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
为加快解决当前国资国企存在的经营低效、利用不足、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根据《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国资国企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1]53号)要求,开展了全区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专项行动,共清理出低效无效资产14项,涉及金额79.68万元,要求各单位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2021年已完成处置1项,涉及金额11.93万元,并继续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力争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处置任务。
(三)开展资产账务调整及专项清查工作
为落实区人大关于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定资产问题审议意见整改工作,进一步解决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等问题,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督促各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要求,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2021年新增已完工在建工程2.29亿元,实现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金额10.46亿元,已完工未转固总额同比下降57.82%,其中交通项目转固金额9.77亿元,占转固总额的93.4%,截止2021年底全区累计已完工在建工程挂账余额5.96亿元,其中交通局1.94亿元、海渔局1.1亿元、福利院0.68亿元、公安局0.5亿元、建设局0.5亿元、机关事务中心0.42亿元、其他单位0.82亿元。
为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我区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有效实施,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交办〔2021〕27号)要求,区交通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全区存量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开展调查入账工作,经统计,我区共入账公路资产422.70公里,价值58.46亿元,入账资产卡片1279张,其中:一级公路56.01公里,价值28.98亿元;二级公路41.42公里,价值12.27亿元;三级公路25.09公里,价值3.09亿元;四级公路300.18公里,价值14.12亿元。
为全面摸清我区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公路资产管理,提升公路资产数据质量,夯实国有资产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基础, 根据《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联合区交通局对全区8家公路资产入账主体单位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经清查,我区共有国道6.49公里,价值5.27亿元,其中政府方入账1.86公里,价值2.33亿元;县道176.57公里,价值42.40亿元,其中政府方入账149.35公里,价值33.76亿元;乡道40.56公里,价值2.23亿元,全部由政府方入账;村道192.61公里,价值8.31亿元,全部由政府方入账;专用公里6.47公里,价值0.25亿元,全部由企业方入账。
(四)建立国有资产报废集中处置机制
我区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报废集中处置新机制,率先在全市建立定点企业统一上门回收、线上回收审批确认、处置结果定期反馈机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报废的实物资产,除房屋(土地)、车辆、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医疗器械、涉密涉警以及其他无法定点回收或另有特别规定的资产外,统一由市城投公司上门集中回收处置。截至2021年底,全区共集中回收报废资产219批次,涉及资产账面原值4048万元,回收资产合计23761件。
(五)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迭代升级
为提升国有资产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及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规范要求,按照省财政厅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资产云)迭代升级的部署精神,我区于2021年8月份顺利完成154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向资产云2.0平台迁移工作。资产云2.0实现“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