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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0-06-30 12:06     浏览数:1971

根据《关于建立普陀区人民政府向普陀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形成了《舟山市普陀区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及负债情况

2019年底我区独立编制机构数200个,独立核算机构152个,机构编制人数7217人,实有人数6959人。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56272.69万元,同比增长1.66%;负债总额55635.81万元,同比增长2.3%;净资产700636.88万元,同比增长1.61%

(二)资产分布及构成情况

2019年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布情况:流动资产156010.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0.63%;固定资产净值153208.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0.26%;无形资产净值11390.5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51%;在建工程419296.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5.44%;长期投资16357.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16%;政府储备物资4.68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5.13万元。

2019年末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构成: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4149.24万元,占比74.51%;通用设备55286个,净值17530.88万元,占比11.44%;专用设备34048个,净值15429.60万元,占比10.07%;文物和陈列品685个,净值200.98万元,占比0.13%;图书档案1041986本,净值1774.52万元,占比1.1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3358件,净值4122.93万元,占比2.69%。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365539.46平方米,净值9426.59万元,占比82.76%;计算机软件1347个,净值1781.64万元,占比17.24%

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实行后,国有资产管理的概念进一步扩大,提出了对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及其他政府资产进行分类会计计量,目前这些资产尚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储备物资中自然灾害救助物资2226件;防汛抗旱储备物资59964件;森林(草原)防火储备物资4052件;城市排水防涝设备物资7件。

城市基础设施中公路资产里程408.06公里;水库资产中平原水库40;水文基础设施65座;市政基础设施中城市道路83.96公里;地下综合管廊中干线管廊210.66公里;支线管廊158.98公里;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中污水处理厂10个;公共文化体育设施1个。

文物文化资产中可移动文物186件。保障性住房资产1590套,其中公租房1453套,经济适用房137套。其他行政事业性资产中接收非定向捐赠资产物资13件;住房公积金1048.72元;社会保险基金2.49亿元。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

2019年度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新配置22570.56万元,处置原值12359.51万元,原值净增加10211.05万元,同比增加4.47%。无形资产新配置9406.21万元,处置原值2860.72万元,原值净增加6545.49万元,同比增加86.16%

2019年度我区单位在用资产、出租出借、闲置资产、待处置(待报废、损毁等)资产分别为249713.68万元、2871.03万元、210.25万元、788.34万元,分别占对应资产总额的98.48%1.13%0.08%0.31%

二、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框架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我区于2016年出台了《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普党政办〔2016〕2号)。《办法》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产权登记、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等行为,重点对办理程序、审批权限、应提交材料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同年出台了《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舟普财行〔2016〕53),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数量、价格上限、使用年限标准等。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按照政府资产管理相关要求,我区建立了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单位具体管理的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本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印发了《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按月做好月结和月报汇总报送工作,通过实行资产账与财务账月结、月报机制落实账账相符制度。

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事项调整工作。根据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落实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调动单位资产管理积极性,根据《关于调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适当下放调整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二)做好各项改革进程中的资产管理工作

印发《关于做好区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制订《普陀区机构改革资产管理相关工作说明》和《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移交清册》,并对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处置、调拨等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单位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资产管理工作。

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后的资产账务调整工作。根据新制度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的要求,做好资产云管理平台相关功能的调整,要求各单位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清理核实归类统计资产数据,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确定权益等提供基础信息;做好以前年度资产累计折旧(摊销)计算等新旧转账及调整工作。

(三)启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信息化嵌入工作

为加强资产管理中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工作,实现内控信息化与财政数字化转型有机融合,将内部控制流程、风险防范措施嵌入资产云平台实现:操作用户身份证实名关联,确保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单位资产管理岗和财务审核岗等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建立业务流程控制,履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对单位未及时核销已处置资产或不按期月结的限制操作并提醒。通过资产云内控制度的嵌入,基本实现风险发现、研判、预警、处置等功能,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

(四)推进国有房地产集中管理工作

我区于2017年底出台了《普陀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集中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经营性、住宅类房地产(包括人才公寓)统一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集中管理;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资产统一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各学校、医院、卫生院、福利院及殡葬所占有、使用的业务用房及相应土地资产统一由各主管部门集中管理;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除人才公寓)统一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集中管理。目前大部分房产已完成管理权移交工作,对于未移交的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分批进行了集中协调定位。另外,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管理系统201812月上线以来,已经在各房产集中管理部门开展应用,并且根据各单位房产管理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了功能完善。20195经过系统验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四、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资产管理观念依然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问题时有发生。主要现在:一是有些单位只对资产进行数量、价值登记,没有对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其他管理情况进行后续跟踪管理,容易造成资产丢失、损坏、帐实不符。二是个别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规则意识不,资产分配、使用、处置的随意性较大,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存在潜在风险。三是有些单位无专职资产管理员,由财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兼职资产管理员,管理力量和能力不足。

(二)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有待加强

一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依据是财政部的两个暂行办法,尚无行政法规对国有资产管理予以制度上的明确,相关资产管理制度缺乏顶层设计,如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经管资产管理尚不明确。二是单位资产基础管理存在漏洞,资产类型错误、价值不符、信息漏登等问题的存在造成原值、净值计算有误、统计报表信息不全等。三是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结合不够紧密,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有待加强。

(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尚未满足管理需求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云平台上线一年有余。由于目前尚在起步阶段,资产云的各项服务尚未完善,尚未与政府采购系统、财务系统、预决算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对接,不能实现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数据利用、决策支持等功能的互通共享,资产报表数据与财政预算执行数据、财政决算数据不一致的现象依然存在,数据核对极大增加了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五、2020年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加强宣传和指导,严格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积极引导行政事业单位高度重视并创新方式方法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各单位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职责,调动资产管理积极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动态管理。二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利用审计审查、纪检监察等方式促进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各单位要分设资产管理岗和财务管理岗,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提高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二)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要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夯实制度基础,并抓好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各单位要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定期清查盘点,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要加强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管理,避免形成资金沉淀、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等问题。要建立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按月做好资产账月结和月报报送工作,确保资产报表与会计账表相关数据相一致。

(三)持续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完善资产云系统功能。在省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完善资产信息化管理软件,增加新功能,提高其适用度、可操作性,切实减轻基层单位工作量。二是加强与财务预算管理部门衔接,搭建资产云在部门间数据共享、开放、交流的桥梁,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预算资金安排、资产政府采购、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核销等全生命周期数据流转。三是积极探索利用二维码进行实物管理等高新技术手段,力争资产信息化管理向实物延伸。

 

 

 

附表1  2019年度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分类

独立编制机构数(个)

人员编制数(人)

年末实有人数(人)

全区

200

7217

6959

一、行政单位

52

1413

1357

二、事业单位

147

5804

5602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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