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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22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06-29 12:06     浏览数:4974

区人民政府: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22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升国企监管能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同时,针对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结构布局、资金管控、资产管理体系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着力破解,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一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强化董事会建设,健全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加强监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和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的程序性把关作用。进一步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畅通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二要健全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按照《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论证,科学筛选项目方案,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年初报告制度,加强对外投资备案管理,有效避免决策失误三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和招引。深化国企内部用人制度改革,推动重点国企高级管理人才的有序流动,培养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造就一批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清正廉洁、年龄结构优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加大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力度,运用市场化的薪酬考核分配办法,吸纳优秀人才加盟。

(二)进一步调整国有资产结构布局

一要明确国企发展方向和定位。强化区财政局(国资办)对全区国有企业的管理,定期研究谋划、协调解决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重大问题。加强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进一步引导和支持重点国有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在油气全产业链、海事服务、海洋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等方面的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二要推进国有资本整合重组。对不同国有企业间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板块,要逐步通过股权运作、资产重组、资本整合和有序进退等,进行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形成主业突出、产业清晰的国有企业集团,实现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国资国企经营效益。

(三)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

一要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动态完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管好资本,放活企业,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国企考核办法,设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业绩、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突出经营业绩指标权重,强化提质增效导向。加强国有企业监管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市场、懂经济、懂管理的国资监管专业人才,推动国资监管向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二要健全风险防控应对机制。加快智慧国资系统2.0升级应用,完善风险动态预警功能,有效防范化解处理各类风险。健全重大项目投融资决策制度,严控国有企业债务规模,合理制订隐性债务偿还计划,严守债务风险底线,降低负债水平,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账户内部动态管理机制,对公司在建工程”“存货等账户进行全面梳理,将已完工使用未决算的项目及时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

(四) 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引领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国有企业党建的首位,建立健全党领导国有资本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建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切实明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的职责范围,通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发挥党委(党组)和董事会作用等,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二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持续拓展清廉国企建设的载体和抓手,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四责协同机制,以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治理,进一步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国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处理,并请区政府于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附件1: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附件2:部分代表审议发言摘要

附件3关于2022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629

附件1

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1、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强化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开展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2、按照《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论证,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年初报告制度,有效避免决策失误

3、强化区财政局(国资办)对全区国有企业的管理,明确国企发展方向和定位,协调解决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重大问题。

4、加强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进一步引导和支持重点国有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5、完善国企考核办法,设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业绩、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改进绩效考核方式,突出经营业绩指标权重,强化提质增效导向。

6、对公司在建工程”“存货等账户进行全面梳理,将已完工使用未决算的项目及时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

7、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国有企业党建的首位,建立健全党领导国有资本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建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附件2

部分代表审议发言摘要

1、制订科学的企业各项支出定额,合理编制预算,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严格预算执行,推进国有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

2、加强对外投资的绩效评估,对投资收益低或亏损的投资,及时退出止损。

3、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行动,分清往来款的性质和类别,制订具体的清偿措施,防范国有资产的损失;开展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的全面清查盘点,建立资产卡片,严格按规定公开出让、出租,减少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浪费。

4、突出防范投资、市场、财务、廉政等方面的风险,研究确定国企运营和管理风险点,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融资行为,加强债务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降低融资成本,筑牢企业监管防火墙

附件3

关于2022年度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2023年监督工作安排,为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4-5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赴区财政局(国资办)以及区城投集团、区交投集团、舟山国际水产城等6家重点国有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升国企监管能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区共有国有企业98户,年均职工7531人。全区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039.17亿元,负债756.14亿元(其中有息负债497.60亿元),所有者权益283.0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7.81% 19.54%59.76%。资产负债率为72.76%,下降5.34%

(二)管理举措及成效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明确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加强党建责任落实,将国有企业党建相关指标列入重点国有企业年度考核范畴,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管理机制,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机制等。持续推进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工作。

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区属国有企业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有关要求,加强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健全董事会规则、明确权责边界,确保董事会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目前区属国有企业及下属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点,指导企业科学策划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

三是健全国企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出台《区国有年薪制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舟山市普陀区国有年薪管理企业机构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强化国企薪酬管理的科学性,对区属五大重点国企负责人按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市场化用工机制和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深化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激发了企业发展动力。制定《关于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国有房屋(土地)资产清查、国有闲置和无偿使用房产清查等专项清查行动,整改账外资产入账57654.21万元,在建工程转固30441.48万元。

四是提升国有企业监管能力。制定《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备案制度执行,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实现监管工作向管资本转变。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出台《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和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国企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国有企业不同特点,设计了差异化、个性化指标,对国有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考核。积极开展国企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把牢防范风险的底线,20189月至2022年底共化解隐性债务185.88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缓慢。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部分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集体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行政化管理色彩较重。二是重大项目投资有待规范。部分5000万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没有参照《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缺少科学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随着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不断壮大以及经营范围的不断增扩,人员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普遍缺乏与市场化经营相适应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核心岗位的人才薪酬标准竞争力不够,人才招引留存都有较大压力。

(二)国有资产结构布局有待优化。一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大部分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领域经营类占比较小,对一些市场前景好、利润率高的产业项目参与度不高,投资回报偏低,发展后劲不足。资产整体收益偏低。从总体情况看,全区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低、可持续能力不强,国有企业平均资产收益率为-0.42%

(三)资金管控仍需加强。一是融资压力持续增大。部分国有企业负债率较高,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2.76%,个别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已接近80%,还本付息压力不断增大,直接影响了企业对债务风险的可控度。部分国有企业本身缺乏优良的资产,制约了企业融资工作的开展,造成企业融资压力增大。二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企业存在部分已完工项目未转为固定资产长期挂账在建工程存货账户等问题,有的资产损失未及时报批核销,有的项目搁置未推进。

(四)资产管理体系还需健全。一是监管力量还需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懂市场、懂经济、懂企业管理的人才,目前区财政局(国资办)国企管理科人员有限,与日益繁重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任务不相匹配。二是监管职能发挥不够。国有企业考核管理相对简单,不够精准。兼顾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效益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方式和风险防范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一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强化董事会建设,健全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加强监事会建设,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和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的程序性把关作用。进一步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畅通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二要健全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按照《舟山市普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论证,科学筛选项目方案,健全重大投资项目年初报告制度,加强对外投资备案管理,有效避免决策失误三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育和招引。深化国企内部用人制度改革,推动重点国企高级管理人才的有序流动,培养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造就一批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清正廉洁、年龄结构优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加大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力度,运用市场化的薪酬考核分配办法,吸纳优秀人才加盟。

(二)进一步调整国有资产结构布局

一要明确国企发展方向和定位。强化区财政局(国资办)对全区国有企业的管理,定期研究谋划、协调解决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重大问题。加强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进一步引导和支持重点国有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是在油气全产业链、海事服务、海洋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等方面的投资,不断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国有资本整合重组。对不同国有企业间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板块,要逐步通过股权运作、资产重组、资本整合和有序进退等,进行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形成主业突出、产业清晰的国有企业集团,实现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国资国企经营效益。

(三)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

一要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动态完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管好资本,放活企业,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国企考核办法,设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虑企业经营业绩、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突出经营业绩指标权重,强化提质增效导向。加强国有企业监管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市场、懂经济、懂管理的国资监管专业人才,推动国资监管向更加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二要健全风险防控应对机制。加快智慧国资系统2.0升级应用,完善风险动态预警功能,有效防范化解处理各类风险。健全重大项目投融资决策制度,严控国有企业债务规模,合理制订隐性债务偿还计划,严守债务风险底线,降低负债水平,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账户内部动态管理机制,对公司在建工程”“存货等账户进行全面梳理,将已完工使用未决算的项目及时验收并转入固定资产。

(五) 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引领

一要加强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国有企业党建的首位,建立健全党领导国有资本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党建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切实明晰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的职责范围,通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发挥党委(党组)和董事会作用等,实现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二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持续拓展清廉国企建设的载体和抓手,不断推动国有企业四责协同机制,以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治理,进一步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国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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