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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居民 化解民忧 人大代表参与小区业主代表选举工作
发布日期:2022-08-22 12:08     浏览数:2717

       为试行建立业主代表会议、小区事务监督委员会,使业主代表会议成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物业管理事项决策,使小区事务监督委员会成为小区的监督机构,推动小区事务形成监督闭环,促进业主委员会更加及时、更为有效地执行好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的决议。近日,针对文康社区东方铭苑小区业主代表选举试点工作,区人大代表东港街道党工委书记曹余、人大工委主任杜平伦、人大工委副主任陆蔚蔚组织召开业主代表选举工作座谈会,东方铭苑小区兼合式党支部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


       东方铭苑小区自2013年8月交付使用以来,在全体业主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在业主委员会、东方铭苑兼合党支部的带领下,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共享共治”的小区自治管理新路子。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对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体系作出了重大调整;2021年11月1日,修订后的《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公布实施,给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规范、有序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障全体业主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充分行使,在业主、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之间建立起更为广泛的民主形式,会上,社区负责人介绍了东方铭苑小区的基本情况和所遇到的问题,针对目前小区业主代表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会成员展开了现场讨论,并对所涉纠纷进行一一梳理和解答。曹余强调,一是业主委员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贯彻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三者统一”原则,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二是业主代表选举工作事关广大居民切身利益,事关居民生活环境及社区的和谐稳定,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按照法定程序,逐步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三是政府机关要做好基层治理工作保障,做好宣传、引导,保障业委会选举合法、稳妥、顺利进行。


东港街道:吴丹红、陈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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