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经区委编办批准设立,于2020年1月在区十七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上选举通过。两年来,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建设领域,奋发作为、开拓创新,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代表联系等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两年来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民生热点,开展专项监督
(一)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和沈家门街道、桃花镇等地听取情况汇报,并通过召开社区和企业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执法检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劳动合同的规范签订执行、劳动者权益的损害保障、劳动保障执法的队伍建设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提交区政府,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按时限要求全部整改落实。
(二)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改革监督工作。在2017年至2019年连续3年专项督察工作的基础上,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组成专项督察组,继续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工作。五年来,专项督察组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检查和专题电视问政、专题询问会、专题督察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掌握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先后梳理出“一窗受理”机制不顺畅、海岛乡镇办事不便捷、“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42个制约改革发展的具体问题,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目前,督察发现的3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2021年发现的6个问题还在进一步落实之中。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呈现了全面发力、纵深推进、成效明显的良好态势,改革成效显著,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率不断提升,有力助推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开展群众体育工作专题调研。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对全区群众体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情况、群众体育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到区文广旅体局、沈家门街道等单位听汇报,实地考察东港全民健身中心、鲁家峙红石体育公园、东港东宸府小区,沈家门华南公寓小区,并通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部门和群众对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群众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群众体育工作认识、群众体育公共设施供给、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群众体育队伍建设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提交区政府。
二、围绕中心工作,参与综合调研
一是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来普调研的相关工作。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来普调研涉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二是对城区老人的居养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先后到区民政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和沈家门、东港街道等地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东港佛国养老院、天颐老人之家、芦花敬老院,广泛征集部门和群众对养老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区委区政府,相关内容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并列入区“十四五”规划,同时体现在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中。三是对全区残疾人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对残工委作用发挥、残疾人技能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等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做好其他综合调研工作。参与《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专项审议工作》调研;组织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第四视察小组届末视察活动;做好涉及社会建设方面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民生实事关键小事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
三、突出工作活力,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建设方面的代表制度,畅通与代表沟通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建设分口联系人大代表的作用,主动邀请代表参与监督、调研等工作,注重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梳理近几年与社会建设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在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察调研活动中邀请前期写过有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与。办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好重点建议。 两年来,涉及本委督办的区重点议案5件,督促有关部门拟定办理方案,加强与牵头办理单位和有关代表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办工作会议,推动完善相关机制、改进相关工作,代表对重点督办工作和督办效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四、注重能力提升,强化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具体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专委会例会等方式,不断坚定专委会党员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有效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能力建设,结合全年工作和社会建设领域热点问题,组织专委会成员开展居家养老、群众体育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学习履职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两年来,社会建设委员会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律赋予的职责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业务知识储备还不够全面,探索创新还不够到位,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加以提升。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普陀区新一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履职的第一年。区人大建设委员会将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社会民生建设领域的重点、要点、难点、堵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新,依法推进执法检查、专项监督、代表联系等工作,努力开创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 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开展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综合应对和处理各种紧急事务或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是当前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健全应急管理体系,重点围绕我区“大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预案体系、服务体系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助力我区应急管理事业新发展。
(二)开展《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国务院制订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高度重视,但是国务院条例在具体操作层面也遇到一些问题:如部分条款实际可操作性不强,有关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在执法分工上职责不明确,自由裁量幅度过大,日常运行管理要求无法有效落实等。为调查研究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环节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2022年将组织开展执行情况调研。
(三)听取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
2021年,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群众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我区群众体育工作取得了长足有效发展,但同时在群众体育工作认识、群众体育公共设施供给、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群众体育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针对这些问题和短板, 2022年将组织开展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调研,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体现群众体育工作在共同富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配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做好有关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综合调研工作。
二、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认真研究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建议,及时制定办理方案,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逐项研究审议,提高议案办理质量。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充分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加强与提出建议代表的情况沟通,按时答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邀请代表参加社会建设委员会有关监督、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向社会建设分口联系人大代表借智借力,共同推进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关于党建方面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实际,推动政治学习教育向深里走、向实里走,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打造“学习型”专委会,以全区人大社会建设领域履职能力提升学习会为载体,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工作交流,进一步完善对口联系机制,加强与市、兄弟县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联系,提升新形势下依法履职的能力,提高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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