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大渔农业和渔农村委员会自2020年成立以来,在市人大渔农委的指导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推动渔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强渔农业基础建设、高质量推进渔农业渔农村现代化等重点,助推中心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履职能力,为推动全面深化全区渔农业渔农村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依法监督,助力助推中心工作
(一)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委于2020年对全区“十四五”总体规划涉及海洋与渔业、农业农村、水利水务等专项规划进行专题调研。期间,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赴区海洋与渔业局、沈家门街道、桃花镇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考察等形式,认真做好意见建议梳理工作,为常委会审议此项工作提供参考。
(二)组织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为促进粮食产业发展,我委于2021年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走访六横镇、桃花镇、区中心粮库、军粮供应点等,听取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汇报,组织多次座谈会,并进行了具体交流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应急供应能力、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等建议意见,提交区人大常委会。
(三)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跟踪督查。为进一步了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我委于2020年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常委会提出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社区村体制改革、加大发展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加大政策扶持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扎实做好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办理质效,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持续开展区人大工委联系助推美丽乡村提质增效工作。两年来,我委坚持开展美丽乡村提质增效助推工作, 2020年牵头召开区人大工委联系助推美丽乡村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会,组织参观赴黄杨尖村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介绍创建省、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工作情况,明确各专委联系助推工作分组安排。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到东港街道塘头村开展指导助推,全面掌握结对村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实地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成功助推创建工作。
(五)协助做好《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2021年,协助市人大渔农委开展《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专题调研,多次赴东极开展执法检查和实地调研,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问题焦点,梳理意见建议,并及时将各方意见反馈给市人大渔农委。
二、深入基层,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组织开展全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为全面推进全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补齐防灾减灾能力短板,我委于2020年对全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专题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等单位的汇报,与六横镇、桃花镇、沈家门街道进行了座谈交流,了解相关情况,并深入东港街道、展茅街道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易涝区域和在建工程,广泛听取基层意见,提出坚持依法治水、加快工程建设、完善立体分洪体系、落实要素保障等意见建议。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听取专题汇报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 组织开展全区渔业外来劳动力管理服务情况专题调研。为进一步保障渔业生产安全,维持渔区社会稳定,我委于2020年开展全区渔业外来劳动力管理服务情况专题调研,期间,调研组赴区海洋与渔业局、六横镇、桃花镇、虾峙镇等地,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基层渔船服务站干部及渔船老大意见建议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渔业外来劳动力作用认识;切实加强渔业外来劳动力从业管理;加快建立统一完善的渔业劳动力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渔业外来劳动力监管长效机制等意见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三)组织开展海岛饮用水保障工作专题调研。随着近几年海岛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居民饮用水供需矛盾日益凸出。我委于2021年专题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普陀区海岛饮用水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六横镇、桃花镇、虾峙镇等地进行座谈交流,实地查看部分水厂、供水站、渔农村水井、坑道井等基础供水设施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干部、人大代表、部分水厂负责人的意见建议,提出切实提升海岛饮用水保障水平、不断强化海岛饮用水安全保护、持续推进联网供水、进一步提高饮用水保障能力等意见建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
(四)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跟踪督查。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并提出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宣传教育等审议意见。为进一步督促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我委于2020年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对落实不够到位,直到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五)进一步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监督工作。对人代会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成为了常委会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以来的常态化工作。两年来,我委积极关注城乡防洪排涝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菜篮子工程、农村饮用水提升工程等民生实事项目进展并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通过分组视察、听取报告、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推进了民生实事项目保质按时完成。2021年,我委又开展了完成桃花、虾峙、东极、白沙等全区离岛自来水管网提升改造民生关键小事跟踪督查,真正让民生项目落到实处,让人大代表看到成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服务,着力加强与代表联系
(一)组织开展人大渔农委和渔农业代表活动。自成立以来,我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岗位职责,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民生实事项目、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督查等活动中,积极邀请渔农业代表参加,坚持将联系代表工作与解决代表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广泛听取他们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切实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工作。我委充分认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重视代表的工作成果。自成立以来,共督办37件议案建议,其中重点议案3件,涉及乡村振兴、防洪涝体系建设、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民生内容。期间,我委主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对接,征求领衔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沟通了解议案办理进度,督促代表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
四、加强保障,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自成立以来,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党史教育等各项学习活动,切实把各项决策精神贯彻到人大渔农业渔农村工作中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涉渔涉农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岗位适应能力。
(二)不断提高沟通联系。把强化沟通联系作为有效途径。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提升监督的及时性与实效性。加强与结对区人大代表的对接联系,充分了解基层渔农民的所思所想所盼,结合渔农工作重点热点,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课题,积极发挥代表在涉渔涉农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上级人大和兄弟县区人大渔农委的联系和交往,借鉴经验,推动工作。
(三)不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区委有关规定,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纪律规矩。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安排,结合涉渔涉农主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审议议题提供详细的材料。通过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查摆问题,积极落实区委巡查组提出的反馈建议并逐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自成立以来,我委在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强化监督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差距,如:在提高履职实效、精准刚性监督上,还需进一步努力;在提升人大渔农业和渔农村工作水平的创新机制上,还需进一步突破;在围绕“三农”工作的中心、热点、难点问题上,还需进一步深入。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予以解决。
今后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委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力争在监督工作上有新成效,执法检查上有新突破,自身建设上有新起色,依法履职,深入推进“三农”监督,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要始终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渔农监督工作的基础,认真开展调研,高度关注渔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渔农民增收工作等情况,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基础支撑,助力我区打造共同富裕“海岛示范样板”。
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认真做好渔农民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着力提高区人大渔农业渔农村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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