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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城建环资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12:02     浏览数:3102

区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在2020年成立以来,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对口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环境、资源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大力开展监督工作

(一)听取审议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土壤污染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危害大,污染治理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针对我区局部区域土壤污染状况不容乐观等情况,2020年5月上旬至6月中旬,城建环资委对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听取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各职能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万邦永跃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绿色修造船生产、展茅田园牧歌农场的有机栽种和科学灌溉、普陀医院医废场地运作等情况,较为全面、客观地了解了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状。针对调研发现的法律法规宣传、基础工作进度、工作合力形成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协同合力;摸清底数,及时依法公开信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强化监管执法等建议。

(二)举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人大代表电视问政活动。为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20年,城建环资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举办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人大代表电视问政活动。前期,组织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3个试点小区、2家农贸市场、3家商场(超市)、2家宾馆和3个机关事业单位(国企)、5家餐饮机构(小吃店)等地,广泛发现和收集我区在实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8月31日,在普陀大剧院举行电视问政,市、区两级8名人大代表的提问直奔主题、直指要害,问出了民意和深度,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扣主题、开诚布公地作了回答,答出了政府的责任和承诺,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三)听取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近年来,生态环保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自2018年起,城建环资委对区政府上一年度在生态环保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专委坚持动态监督,每年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着力推动普陀生态持续向好。

(四)听取区政府关于《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20年7月至9月,城建环资委对《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调研,针对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对全区贯彻落实《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作出的审议意见,严格按照《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督办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督办,并经主任会议讨论,进一步推进了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五)监督区政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通过集中座谈和实地视察的方式,认真听取了区生态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以及沈家门街道等单位关于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施工现场查看了部分道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入海排放口改造工程、生活小区截污纳管工程以及临时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和运行情况,实事求是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三点意见建议。

二、立足本职,深入调研,积极助推中心工作

(一)开展全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专题调研工作。推行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城建环资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20年,对全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分别到区城镇垃圾分类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单位以及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调研中发现的思想认识尚有差距,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垃圾分类质量不高,混投现象还较为普遍;垃圾清运环节缺乏规范,没有实行统一清运;垃圾处置体系有待完善,尚有大量生活垃圾缺少专业化、系统化处置手段等问题,提出了突出经验总结,科学谋划下步撤桶并点工作;突出示范引领,强力推动生活垃圾精准分类;突出重点环节,全面落实五大行动计划;突出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两网融合体系建设;突出严管严查,全面加强监管力度等意见建议。

(二)开展《舟山市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20212035)》编制情况调研。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为此,今年城建环资委组成调研组对《舟山市普陀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2021—2035)》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就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活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两年来,城建环资委组成督查小组分别就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和住房安居工程、城乡污水整治工程四个项目分别走访了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单位,实地查看了东港龙门公寓、沈家门北安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和城北A—05地块保障房建设情况,还就星级公厕创设、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海岛液化气标准化管理、海岛居民公共租赁房保障等民生实事关键小事进行监督,保障按期完成。

(四)助推美丽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联系结对安排,积极参与助推桃花青龙村的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工作,在道路建设、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中提供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帮助科学有序推进。

(五)督办重点建议议案。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召集提案人、牵头落实部门及相关人员对重点建议议案办理情况进行面商,并通过实地查看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承办单位办理建议议案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督促承办单位采取有效行动,切实注重办理实效,着力提高办理的满意率。

三、加强协调,抓好落实,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1、配合省市二级人大做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配合市人大开展《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协调召开由区政府及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查看了鲁家峙莲桥公园、鲁家峙文化公园以及绿地配套设施。

3、配合市人大开展一系列立法调研工作。近两年,城建环资委认真配合市人大对《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草案)》、《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通过召开各相关层面代表进行座谈,收集汇总相关意见建议。

4、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四、重视学习,改进作风,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不断探索创新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做到与时俱进,才能适用和胜任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要求。为此,两年来,我委十分重视自身建设,按照区人大机关党组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及廉政相关规定,切实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同时注重提高业务素质,根据今年监督任务安排组织委员学习了《监督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增强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这两年,城建环资委员会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监督手段和方式比较单一、跟踪监督不够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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