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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12:02     浏览数:2525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财经委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区委重大经济决策部署和常委会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财政经济监督职能,深入调查研究,扎实开展工作,积极创新方式,完善工作制度,注重监督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把牢蓝图,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一)每年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及计划半年度执行情况调研。每年,财经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发展计划开展专题调研,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进行座谈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全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及人代会审议。

(二)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调研。根据《监督法》和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调研组到区发改局、交通局、经贸局等多部门对规划纲要中期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报告和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同时对“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进行了初审,撰写初审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工作。2020年,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全区“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以及“十四五”规划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及问题开展调研,形成初审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十四五”规划和区人代会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Օ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供了参考。

二、聚焦发展,助推经济提质增效。

(一)开展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调研。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委于2019年组织调研组对促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二十多家企业,与企业家面对面沟通交流,在认真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并召开了常委会专题询问会,在推动减负降本政策落地落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同时,为督促审议意见的贯彻实施,2000年,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上一年度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部分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根据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安排,2000年我委组织调研组对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浙江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舟山正山紧固件智能工厂、浙江炜驰机械集团展茅厂区、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舟山威信公司等7家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座谈会,在汇总、分析和研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三)开展自贸区普陀片区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我委于2018年组织调研组对自贸区普陀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认真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深化再认识、注重招商引资实效、加强自贸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等意见建议。

(四)开展交通大会战实施情况的调研。2018年,我委组织调研组对全区交通大会战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实地查看多个交通在建项目的建设情况,在认真听取和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就交通大会战在资金、规划衔接、项目推进速度、部门协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建议,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五)开展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管理调研工作。2017年,调研组就普陀区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实地视察了普陀各大菜场及自产自销点,在听取关于城乡集贸市场建设管理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财经委提出了建立健全长效建设机制、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理顺城乡集贸市场管理体制等四方面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

(六)关注“最多跑一次”改革,开设首场电视问政。“最多跑一次”是浙江省首创的服务模式创新改革,也是全省一项重点改革工作。2017年,我委牵头,区人大常委会组成四个调研组,通过走访、座谈、视察、暗访等形式,对我区各镇(街道)及部门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针对在“群众办事不出岛”、“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关键小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设电视问政,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于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落实,真正让“最多跑一次”改革惠及企业和群众。2018年继续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电视专题询问会,针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存在的企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各相关部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对策,及时解决并落实长效机制。

(七)开展贯彻落实《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专项督查工作。2019年,我委牵头组织“最多跑一次”专项督查小组,围绕《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题督查,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召开专题督查会,对不动产登记业务、“一证通办”、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商事登记、投资项目审批、出生“一件事”、低保“一件事”等内容开展专题询问,切实加大事中监督力度,推动改革工作不断落地见效。

(八)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调研。《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对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再创民营经济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0年,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上一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部分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使《条例》真正落实落地。

(九)开展招商引资调研工作。2017年普陀围绕自贸港区先行区、海上花园会客厅发展目标,深入推进招商百日冲锋行动。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的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认真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要强化全民招商意识,做好招商引资的策划和统筹,专项重点上门招商,优化投资环境等意见建议,共同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三、创新举措,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

五年来,我委紧紧围绕《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探索财政监督方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推进人大预算监督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转变。

(一)深化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每年年初人代会召开前,我委在听取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部门情况汇报以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草案)》,提交人代会审议。针对财源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大力加强财源建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等意见建议,促进预算编制不断完善。

(二)实施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监督。一是部门预算审查内容更完善。自2018年始,在10个部门预算上会审查的单位中,每年确定6个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单位,并不断完善预算重点审查内容,使部门预算更浅显易懂。五年来部门预算上会审查50个,重点审查21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每年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审查重点等进行专题培训,以增强人大代表的审查监督能力。三是组织分组审查。在区人代会期间,每组代表团审查一个重点部门,并由代表提出意见建议。五年来部门预算审查共收集代表意见建议72条,全部予以落实。

(三)加强决算审查和审计整改监督。每年,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形成调研组,依法对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上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同级审计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部门汇报、实际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相关初审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对于审计查出问题,要求区政府在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审计局和8个重点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实效。

(四)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和建设事关社会发展、政府财政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监督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其目的在于促进政府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筑牢防腐防线。为此,区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制订了《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每年年初,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每年拟安排新建的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调研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办法》出台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查了13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投资总额45.96亿元。其中11个新建项目在区人大常委会上进行表决,获得全票通过。

(五)加强专项资金第三方评价监督。自2018年起,我委每年选取一项区级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2018年委托舟山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2017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2019年委托舟山正润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工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2020年委托舟山正润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2019年度社区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进行绩效评价。2021年委托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2020年度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每年组织调研组赴各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介绍,现场查阅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建设情况等形式,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价。并根据第三方的评价打分情况,撰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对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有效监督政府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

(六)规范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是党中央交给人大的一项新任务。2019-2021年,我委每年组织调研组分别对我区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听取有关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建设等基本情况,并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提出体制机制还需理顺、资产经营能力还需优化、基础工作还需加强、资产管理规范性有效性还需提高等意见建议。三年来,政府部门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我区国有资产的家底进一步理清,管理进一步规范,资源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七)建章立制,提升监督规范化水平。2017年制定出台了《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办法》和《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满意度测评办法》,切实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实效。2018年制定出台了《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监督条例》和《舟山市普陀区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切实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制定出台了《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5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五年来,财经委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研判的精准度有待提升;对经济、财政预决算和国有资产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还有待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我们相信,下一届财经委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发展改革大局,创新运用监督方式,深化拓展经济运行、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为推进普陀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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