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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12-23 12:12     浏览数:2449

     

       12月2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国、陈春汉、王洲琼、顾志月、陈红、马亮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海斌所作的《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区交投集团2家审计整改责任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三个测评项目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并审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海斌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主任委员张新龙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认为,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完善的资产申报、登记、调整、盘点、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建立政府与人大之间、同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推动建立政府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区财政局局长史海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要求调整2021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财政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召开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及人事任免事项。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海斌,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卢增华、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卢宏辉、区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主任、副主任,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交投集团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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