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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11-26 12:11     浏览数:1851


       11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国、陈春汉、王洲琼、顾志月、陈红、马亮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海斌所作的《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结合区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审议稿)》进行审议,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认为,“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区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八五”普法要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海所作的《关于群众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吴海笑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认为,群众体育工作还需不断与时俱进,通过强化群众体育基础服务供给,丰富群众体育活动,带动提高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促进全民健身更好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海所作的《关于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虞虎彪关于以上议题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认为,要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加强跟踪落实,对往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主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实现更好的办理实效。

  

       区人大代表就各相关议题做了审议发言。

  

       会议审议通过了《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察法律监督的跟踪监督办法》。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张海斌、区人民检察院寿利根检察长,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室主任、副主任,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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