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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03 12:09     浏览数:4777

区人民政府:

20217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钱善凤所作的《关于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十三五期间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项目、平台、人才、环境四位一体,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会议指出,随着“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不断推进,当前全区科技创新发展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科技创新投入仍显不足。我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偏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也偏低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科技经费投入体系尚未形成。(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突出。我区大中型企业少,规模普遍较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不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总体较弱企业研发机构档次不高,研发活动的层次和水平较低(三)科技创新人才依然匮乏。我区科技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依然缺乏、科技领军人才及后备人才严重不足引进人才的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企业内部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尚不健全。产学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尚且不足;创新主体间科研设施和信息共享率低专业化服务供给不足,协同创新的网络环境还未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不少科技型企业没有足够的融资担保造成融资难等问题。

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高站位科学编制科技创新规划。一要完善规划内容。依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把科技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编制好普陀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要进一步完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重大举措,明确科技创新战略路线图,确定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和路径。二要突出规划重点。要结合普陀实际,聚焦绿色修造船、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智能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要规划建设打造多层次高质量科技创新载体,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要突出海洋产业科技创新,构筑海洋全领域具有普陀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推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基地、重要人才、专项资金一体化部署,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改造传统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要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文化产业建设。

(二)进一步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一要面向企业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要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项目来自企业、平台建在企业、成果对接企业、人才服务企业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二要支持企业牵头,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要发挥企业特别是领头创新型企业作用,逐步形成投入——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引领打造具有更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创新型产业集群。三要扶持企业创新,加强科技政策供给。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四要赋能企业成长,优化科创服务生态。要大力开展数字技术创新,加快数字赋能传统制造业,推进绿色船舶修造、水产精深加工、海工装备、机械加工等行业智能化管理和智能制造升级,推进健康产业能级提升,加速形成海洋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创新链条。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服务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三)着力强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一要精准打造产业集聚平台。高规格建成普陀城西未来智创城,大力引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及高能级科研机构,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新样板。高标准建成启迪海洋科技研究院,全面融入滨海科创大走廊、东海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主动承接项目联动溢出效应,提升现有平台发展能级,建立健全灵活务实高效的平台管理运营机制。二要对接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要积极探索谋求与国内著名科研院所、双一流大学共建创新载体,促进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平台建设+人才团队+成果产业化的一体化布局,谋划打造LNG冷能研究中心、氢能研究院等创新研发机构。要充分发挥浙海大、浙大海洋学院等在舟高校智力优势,构建更为灵活的院校企政联动机制。三要引导和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要重点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无形资产评估、技术经纪等中介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有效的市场科研发展信息和技术市场信息,提高科技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创新主体与市场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四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深化平台与本地企业深度合作,采取校(院)企联合、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产业研发中心,进一步提升区域块状经济的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提供研发创新资源,形成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一要用足用好自贸区政策。要利用国家和省给予自贸区的相关政策,制定适合普陀实际的先行先试科技创新制度。积极融入省、市打造的科创高地、长三角科技创新圈建设,推进产业协同联动。二要完善投融资体系。发挥政府创新引导基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参与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科技经费配套、金融信贷扶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担保支撑、社会资金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三要完善科技人员管理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以创新绩效为导向,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依法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同时要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管,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四要完善科技考核评价机制。确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优化科技奖励项目。进一步完善以科技创新指标为核心的镇(街道)、管委会党政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镇(街道)、管委会科技创新指标完成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五)合力打造科技创新综合环境。一要强化科技投入资金保障。要进一步落实财政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明确财政资金扶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通过财政投入带动全社会研发经费和规上企业投入强度显著增长。同时,建议成立相关产业科创基金,以此撬动企业、资金、人才、科研单位等创新要素倍数增长,力争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二要完善人才引育相关政策。要制定完善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招人才、引人才、留人才,推动更多科技创新人才在普陀落地生根。要切实盘活现有科技人才,注重本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使得科技创新人才总量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高。三要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新高地。建立健全调动科技创新人才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长效机制,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用待遇、感情、事业留住人才,切实解决人才流失的问题。四要完善创新创业团队扶持政策。探索创新创业团队遴选新方式、资助新形式、评价新机制,突出对我区重点新兴海洋产业相关专业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政策优势,全方位加大人才项目扶持力度。

以上审议意见连同附件所列问题清单请认真研究处理,并请区人民政府于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附件1: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附件2:部分代表委员审议发言摘要

附件3:关于全区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附件1:

建议区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

 

1、进一步落实财政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建议成立相关产业科创基金,逐年提高研发经费投入,加大科技创新激励力度,力争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

2进一步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一是面向企业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支持企业牵头,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三是扶持企业创新,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四是赋能企业成长,优化科创服务体系建设。

3高站位科学编制完成普陀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4、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一是在建造普陀城西未来智创城和启迪海洋科技研究院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对接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三是引导和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提升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能力。

5、完善引育人才的相关配套激励政策。建立健全调动科技创新人才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长效机制,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附件2:

部分代表委员审议发言摘要

 

1、科技发展应成为企业创新的基石,建议政府应当拓宽改革思路,针对普陀工业产业薄弱现状强化科技创新。

2、科技发展底子薄这一现象从侧面体现了我区企业在这一方面侧重不足、科技意识较为匮乏等问题,建议政府以培育普陀固有优势项目为支点带动企业科技发展。

3、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先机与关键,应高度重视,提升政治站位,谋篇共建。建议政府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科技创新的突破点,擘画普陀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附件3:

关于全区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工委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全区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前期4月份,配合协同省、市人大常委开展了对我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情况的调研,实地察看了舟山市正山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陀国际健康产业中心等科技创新企业、创新平台,分别召开了相关企业创新主体、创新平台负责人和区发改局等7个部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7月初,调研组听取了区经信局关于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走访了普陀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舟山市常青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项目、平台、人才、环境四位一体,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全区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一)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舟山市普陀区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攻坚专项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全市率先开展创新研发投入奖励、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补助等激励措施,打造更有活力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同时在金融方面也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对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信贷、担保扶持,为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新建成科技创新平台12个,其中签约落户浙海大普陀研究院、杭电舟山同博海洋电子信息研究院等高能级平台,每年促成科技合作项目近20项。建成普陀水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入住服务机构12 家,拓展集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已启动高标准打造全市首家以两院院士作为院长的启迪海洋科技产业研究院。聚焦海洋经济新兴产业发展,创建市级以上科创园区(众创空间)8家。

(三)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加快。通过大力实施高精尖人才引育计划、“5313”“5515”引才行动,十三五期间,累计引育高精尖人才53人,其中院士10人。有效开展全球海洋经济创新创业大赛海外高层次人才普陀行舟山普陀大健康产业高峰论坛等特色活动,建成全市首个健康产业产学研医基地。出台了多项引才引智政策,切实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的引进和培育,目前共有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团队4家,区级优秀企业技术创新团队22家。

(四)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全区高新技术企业、

省级科技型企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分别已达61家、339家和37家,均实现大幅跃升。在全市率先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建成健康产业中心、大健康产业园、海洋生态创新谷等新兴产业发展平台。绿色船舶修理企业规范管理入选国务院第六批向全国复制推广改革成果,普陀湾众创码头成为全市首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水产品精深加工率达53以上,海洋肽产业从无到有并快速发展。实施各类各级科技项目705项,其中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0项,争取市级以上科技资金7573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奖1项、市科学技术奖14项。

同时,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幅明显,十三五期间,累计申请专利3895件,授权专利1934件,其中发明专利736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创新投入仍显不足。我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偏低,2019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4.9亿元(统计值),占GDP比重1.10%,两项指标分别位居全省统计监测的89县(市、区)65位、74,(1.06%、全省为2.68%)。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也偏低,2019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3.9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42%,分别位居67位、60位,(市1.3、全省1.68%)。2019年财政科技拨款1.16亿元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比重4.39,分别位居64位、66位。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科技经费投入体系尚未形成。

(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突出。我区大中型企业少,规模普遍较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仅为16.9%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不多,开展自主创新实现技术储备的主动性不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总体比较薄弱。企业研发机构档次不高,研发活动的层次和水平较低。另一方面,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强,也从某种程度上挫伤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三)科技创新人才依然匮乏。我区科技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依然缺乏、科技领军人才及后备人才严重不足。引进人才的配套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引进的人才流失现象依然存在,相关的配套激励政策亟待制定完善。不少中小企业内部的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尚不健全,在享受职称待遇、福利待遇、个人发展空间等方面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吸引力明显不足,使得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制约了企业的技术创新。

(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尚不健全。产学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已有的合作主要停留在与企业的单一项目合作、技术转让和委托开发等较低层次上,共建高水平的研发机构等高层次的合作还比较少。平台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科研资源共享性不够高,创新主体间科研设施和信息共享率低,影响了科研资源的使用效率。专业化服务供给不足,协同创新的网络环境还未形成。目前我区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不多,服务能力薄弱,难以满足企业需求。科技服务的社会化功能尚未真正发挥,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还需进一步提高。同时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不健全,不少科技型企业没有足够的融资担保造成融资难,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缓了企业创新的步伐。

三、建议意见

为更好地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科技创新发展部署,打造海洋产业新高地,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站位科学编制科技创新规划。一要完善规划内容。依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把科技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编制好普陀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要进一步完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重大举措,明确科技创新战略路线图,确定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和路径。二要突出规划重点。要结合普陀实际,聚焦绿色修造船、水产品精深加工、海洋智能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要规划建设打造多层次高质量科技创新载体,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要突出海洋产业科技创新,构筑海洋全领域具有普陀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推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基地、重要人才、专项资金一体化部署,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改造传统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要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文化产业建设。

(二)进一步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一要面向企业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要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项目来自企业、平台建在企业、成果对接企业、人才服务企业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二要支持企业牵头,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要发挥企业特别是领头创新型企业作用,逐步形成投入——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引领打造具有更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创新型产业集群。三要扶持企业创新,加强科技政策供给。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充分调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四要赋能企业成长,优化科创服务生态。要大力开展数字技术创新,加快数字赋能传统制造业,推进绿色船舶修造、水产精深加工、海工装备、机械加工等行业智能化管理和智能制造升级,推进健康产业能级提升,加速形成海洋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创新链条。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服务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三)着力强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撑。一要精准打造产业集聚平台。高规格建成普陀城西未来智创城,大力引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及高能级科研机构,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新样板。高标准建成启迪海洋科技研究院,全面融入滨海科创大走廊、东海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主动承接项目联动溢出效应,提升现有平台发展能级,建立健全灵活务实高效的平台管理运营机制。二要对接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要积极探索谋求与国内著名科研院所、双一流大学共建创新载体,促进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平台建设+人才团队+成果产业化的一体化布局,谋划打造LNG冷能研究中心、氢能研究院等创新研发机构。要充分发挥浙海大、浙大海洋学院等在舟高校智力优势,构建更为灵活的院校企政联动机制。三要引导和扶持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要重点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无形资产评估、技术经纪等中介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多有效的市场科研发展信息和技术市场信息,提高科技信息服务水平,促进创新主体与市场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四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深化平台与本地企业深度合作,采取校(院)企联合、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或产业研发中心,进一步提升区域块状经济的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提供研发创新资源,形成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创新,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完善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一要用足用好自贸区政策。要利用国家和省给予自贸区的相关政策,制定适合普陀实际的先行先试科技创新制度。积极融入省、市打造的科创高地、长三角科技创新圈建设,推进产业协同联动。二要完善投融资体系。发挥政府创新引导基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参与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科技经费配套、金融信贷扶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担保支撑、社会资金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三要完善科技人员管理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以创新绩效为导向,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依法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同时要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的监管,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四要完善科技考核评价机制。确立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优化科技奖励项目。进一步完善以科技创新指标为核心的镇(街道)、管委会党政科技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镇(街道)、管委会科技创新指标完成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五)合力打造科技创新综合环境。一要强化科技投入资金保障。要进一步落实财政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明确财政资金扶持的方向和重点领域,通过财政投入带动全社会研发经费和规上企业投入强度显著增长。同时,建议成立海洋产业科创基金,以此撬动企业、资金、人才、科研单位等创新要素倍数增长,确保2025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二要完善人才引育相关政策。要制定完善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招人才、引人才、留人才,推动更多科技创新人才在普陀落地生根。要切实盘活现有科技人才,注重本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使得科技创新人才总量不断扩大、质量稳步提高。三要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新高地。建立健全调动科技创新人才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长效机制,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用待遇、感情、事业留住人才,切实解决人才流失的问题。四要完善创新创业团队扶持政策。探索创新创业团队遴选新方式、资助新形式、评价新机制,突出对我区重点新兴海洋产业相关专业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政策优势,全方位加大人才项目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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