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和“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之年,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十九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克服新冠疫情影响,聚焦社会建设,依法履职,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组建工作
2020年1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区十七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上,选举通过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其中主任委员1名,委员4名。设立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区社会建设委员会组建完成后,通过相关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对口联系部门,通过与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区审招办等对口部门的工作通报、实地调研等方式,适时掌握相关部门的工作动态,积极构建和谐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明确分口联系的区人大代表,组织引导全体委员和分口联系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人大业务、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委员和代表的政治业务水平。
二、聚焦民生热点,开展专项监督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重点围绕劳动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根据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成立执法检查组,于2020年4至5月,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和沈家门街道、桃花镇等地听取了情况汇报,并通过召开社区和企业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执法检查报告。2020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劳动合同的规范签订执行、劳动者权益的损害保障、劳动保障执法的队伍建设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提交区政府整改落实。
(二)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最多跑一次”改革自2016年底在我省首次提出后,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改革监督工作,连续4年把改革工作作为专项督察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监督工作安排,2020年5月,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由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区人大代表组成专项督察组,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区医保中心、东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展茅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暗访检查。6月,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召开专项督察询问会,部分人大代表就前期暗访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并开展了交流和互动。形成专项督察报告,对信息共享、审办标准、优质服务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以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提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三、围绕中心工作,参与综合调研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来普调研的相关工作,内容涉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开展残疾人工作情况调研,对残工委作用发挥、残疾人技能培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查配合工作,先后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调研,《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专项审议工作》调研等。参与全区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履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四、突出工作活力,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建设方面的代表制度,畅通与代表沟通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建设分口联系人大代表的作用,主动邀请代表参与监督、调查调研等工作,注重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梳理近几年与社会建设有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在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察调研活动中邀请前期写过有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与,充分发挥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给社会建设委员会督办的议案一件,即《关于借力甬舟一体化建设加快人才引进的议案》。对此,社会建设委员会积极行动,加强与区委组织部的对接,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有关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做好2020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加强与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残联、区卫健局等部门的对接,认真研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残疾人之家建设、“助听助明助行”行动等社会保障服务工程进展顺利。
五、注重能力提升,强化自身建设
按照“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党的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坚定党员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把党的建设与专委工作结合起来,以学促工,工学互进。强化能力提升,举行两次全区人大社会建设系统履职能力提升学习会,结合劳动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重点工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履职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一年来,社会建设委员会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律赋予的职责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监督方式尚显单一,调研深度不够到位,自身能力还需提升,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幸福普陀”建设的关键之年,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创新思路,奋力有为,切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一)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融入健康中国、健康舟山建设的大背景,围绕群众体育产业发展、群众体育设施建设、群众体育工作机构建设等重点,全面开展全区群众体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全区群众体育工作现状,掌握群众体育方面需求侧和供给侧情况,推动群众体育工作向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助力全区群众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围绕劳动合同的规范签订执行、劳动者权益的损害保障、劳动保障执法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就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强化督促指导,跟踪整改情况,推动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三)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已连续开展四年,2017年、2018年组织开展了“最多跑一次” 改革专项督察电视问政,2019年、2020年开展“最多跑一次” 改革专项督察会。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并做一次五年的督察工作总结,通过专项督察,不断推动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此外,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配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做好有关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的综合调研工作。
二、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认真研究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建议,及时制定办理方案,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逐项研究审议,提高议案办理质量。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充分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加强与提出建议代表的情况沟通,按时答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邀请代表参加社会建设委员会有关监督、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向社会建设分口联系人大代表借智借力,共同推进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
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关于党建方面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实际,推动政治学习教育向深里走、向实里走,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打造“学习型”专委会,将学习贯彻始终,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以全区人大社会建设领域履职能力提升学习会为载体,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工作交流,进一步完善对口联系机制,加强与市、兄弟县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联系,提升新形势下依法履职的能力,提高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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