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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202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4 12:03     浏览数:2606

2020年,区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对口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区民主法制进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察民意,致力社会治理、民生民愿,让群众福祉更厚。

(一)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情况调研,推进社会治理出实招。为充分发挥区域社会治理聚合力的优势,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局面,促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快速、有效化解。5月至7月,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先后到区社会综治服务中心、法检两院、部分镇(街道),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对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了解到我区在全省率先打造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形成了集受理、化解、指挥、研判等功能于一体,“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关口前移、一门受理”的社会治理“普陀模式”。常委会会议充分肯定了当前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调研,督促法律法规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7月至9月,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针对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对全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情况作出的审议意见,严格按照《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督办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督办,并经主任会议讨论,进一步推进了审议意见落地见效。

(三)开展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活动,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农村饮用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法制与监察司法委组成督查小组就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项目定期听取区农业农村局的进度汇报,并进行了实地检查,获取全面、真实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价、同服务”。

(四)开展代表建议议案办理情况督查,力促议案办理见实效。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法制与监察司法委成员,对区公安分局、政法委等单位承办的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6件代表建议议案的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组对各承办单位办结情况、办理过程中与代表沟通交流见面情况、答复件和评价表送达情况、最终代表满意度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到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多次邀请代表到实地考察,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共同商量处理问题的办法,总体上今年比去年领导更重视、制度更健全、办理更规范,建议办成率和代表评价满意度更高。

二、提质效,致力司法公正、廉洁为民,让司法改革更深。

(一)开展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为进一步加强对法官的监督,提升区人民法院法官队伍的整体水平,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今年6月起,区常委会对人大任命的六名员额法官开展了履职评议工作,以案卷质量评查和专题调查了解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价被评议法官的现实表现,并经常委会专题评议,分别评定优秀和称职等次,以点带面,促进法官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双提升。

(二)对“两院”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加强人大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今年,区人大常委会两次专题听取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在此基础上特别对区人民法院诉源管理、执行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予以高度关注,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逐项逐条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三)加强人事任免监督工作。对“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进行严格考察审查,对拟任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等宗旨观念及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公正司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全年,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分别对“两院”提请任命的共3名干部进了考察,听取了包括院领导在内的部分干警情况反映,进行了书面民主测评和任前公示,形成了较为详细的书面考察材料,并向常委会报告。

三、抓重点,致力法制建设、依法治区,让监督指导更实。

(一)持续推动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定期听取区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汇报,区委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对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加快改进不足,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共同做好普法工作。持续关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确保“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100%,基层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二)坚持落实任前法律考试制度。重视发挥领导干部在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中的先行带头作用,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的办法》,今年共对15名拟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开展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障法制统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经常性的工作,也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今年以来,对区政府报备的16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了合法性审查,维护了法制统一。

四、求实效,致力工作大局、相互协作,让联动机制更畅。

(一)组织开展对口联系活动。年初常委会重新明确对口联系部门(单位)后,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进行了逐一走访,就2020年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工作要点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听取对口单位负责人汇报今年工作安排。同时,在开展常委会专题调研和其他监督工作时,也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交流,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确保联动机制畅通。

(二)积极配合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开展工作。今年以来,法制与监察司法委配合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开展了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改革情况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船舶港口污染物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座谈,提供意见建议。

(三)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全区的统一布置,认真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协助展茅街道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居民小区防疫工作,宣传相关政策,帮助当地企业尽快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和全民清洁日活动;结对助推蚂蚁岛社区的美丽乡村精品村创建工作,督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使乡村建设真正造福当地群众,促进地方发展。

五、强建设,致力政治觉悟、能力提升,让队伍素质更高。

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围绕增强履职实效,十分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做好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一方面主动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时刻坚定政治信念,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了解省、市人大对口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虚心学习兄弟县区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工作经验,使专委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还存在一些不足,对照省委“重要窗口”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尚需创新,调研工作的深度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明年工作思路

2021年,区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突出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特点,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做到精准发力,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每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精,确保各项工作都有成效。

一、精心组织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

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推动全区检察官队伍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不断提高,对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通过履职评议,评出新作风、评出新气象、评出新干劲,为推动普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司法保障。

二、开展对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监督

在督促检察院依法加大法律监督的同时,对政府相关部门、法院落实法律监督意见情况进行评价,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深化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实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推动行政决策程序规划,加强快政府职能转变。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0)》收官之年,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将根据上级人大统一部署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纲要》五年来的实施情况和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会前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将开展专题调研。

四、听取“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通过三十余年普法及依法治区工作,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普遍提高,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显著增强,推动了全区的法治化进程,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巩固法治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区人大常委听取区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八五”普法的决议。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将在会前开展相关调研。

五、跟踪监督法官履职评议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围绕上年度法官履职评议的各项整改意见,督促区人民法院和被评议的法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六、积极做好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围绕常委会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监督、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好委员会联系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业务素养;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委员会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系,支持和推进相关工作;加强同市人大对口委员会的联系,协助完成好相关工作任务;加强同兄弟县区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的交流联系,不断提高我区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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