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人大财经委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围绕“四个舟山”建设,把握开放活力美丽的幸福普陀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克服疫情影响,关注经济运行,依法履行财政经济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监督检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履行职责,深入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
一年来,我委紧紧围绕《监督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探索财政监督方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努力推进人大预算监督从程序性监督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转变。
(一)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年初人代会召开前,我委广泛听取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部门情况汇报以及各方意见建议,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草案)》,提交区十七届人代会四次会议。年中,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形成调研组,依法对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形成初审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二)强化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监督。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是人大开展预算监督的一种重要工作方式。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我委继续做好上会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监督,在确定重点部门预算审查单位的同时选取专项资金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如区人社局的促进就业专项、区商务局的“菜篮子”工程专项、区海洋渔业局的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区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的安全生产专项、区残联残疾人专项等。同时,继续加强学习培训。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审查重点等进行了专题培训,以增强人大代表的审查监督能力。
(三)加大决算和审计整改监督。年中,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形成调研组,就全区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同级审计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部门汇报、实际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完成《关于对2019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有关情况的初审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对于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区政府要于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12月底,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人民政府和2个重点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实效。
(四)推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年初,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2020年拟安排新建的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东港新建初中建设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永兴村安置房项目开展调研并进行了初审。11月份,对区政府今年新增的六横冷热联供工程、普陀区海洋科技产业孵化基地提升改造工程等两个项目以及投资额调整的老旧小区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提交常委会审议。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我委紧紧围绕区委2020年经济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处理好监督与支持关系,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经济运行监督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区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调研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疫情“一级响应”启动时,我委第一时间支援保障重点小区防疫工作,并赴联系街道和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施方案》,4月份,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形成疫情防控第二调研小组,对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健全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完善外籍船员和远洋船员的隔离制度、加大惠企政策兑现等意见建议,为普陀阻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建言献策。
(二)积极开展计划审查和执行情况监督工作。年初,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开展专题调研,全面分析全区经济社会运行的基本情况。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年中,我委组织调研组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专题调研,在听取了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详细汇报并进行座谈的基础上,对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了认真的分析,提出坚定发展决心和信心、加大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严格依法科学理财等意见建议,促进年度各项计划任务顺利实施。
(三)积极开展全区行政事业2019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工作。4月中旬,我委组织调研组到区财政局、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并召集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沈家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有关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建设等基本情况,对相关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交流探讨。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四)积极开展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工作。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从8月中旬开始,我委组织调研组对全区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浙江同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舟山正山紧固件智能工厂、浙江炜驰机械集团展茅厂区、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舟山威信公司等7家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了解数字产业创新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等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区经信局、区自贸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在汇总、分析和研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五)积极开展2019年度社区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评价调研工作。8-10月,我委委托舟山正润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区2019年度社区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绩效情况评价。同时,组织调研组走访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及六横镇、展茅街道等镇(街道)的情况汇报,并结合正润会计师事务所对社区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形成《2019年度社区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绩效评价的报告》,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六)积极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调研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专项审议工作的调研方案》,11月—12月,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全区“十三五”执行情况以及“十四五”规划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及问题开展调研,为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十四五”规划和区人代会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提供参考。
(七)积极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监督工作。去年7月份,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会,从推动减负降本政策落地落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这五个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并要求区政府于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为督促审议意见的贯彻实施,今年5月,我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上一年度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部分落实不够到位的审议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八)积极开展民生实事监督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对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我委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及农村公路等级提升、客运船舶更新、陆岛交通码头及客运站场等工程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同时,我委通过实施主体单位自评、第三方评价、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城区标准候车亭、沈家门小学及桃花中心学校改造工程两个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绩效评估,进一步推动政府实施项目落地生效并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强化保障,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我委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有效履职的前提条件,从加强学习抓起,强化沟通做起,致力形成财经委有序运行的工作格局。
(一)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理论,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研判能力。继续强化对《监督法》《预算法》《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弄懂弄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精神实质,依法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基础,着力提高依法履职监督水平。
(二)加强沟通联系。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解、督促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升监督的及时性与实效性;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专委开展的相关调查、视察、检查等活动,联系落实常委会听取审议相关工作的代表发言;加强与上级人大和兄弟县区人大财经委的联系和交往,借鉴经验,推动工作。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强化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实效,但对照法律赋予的责任,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提升监督效果、方式方法、自身能力等方面继续加强。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财经委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深入实践新发展理念和省市区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建议意见,服务发展大局,提升监督实质,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履行职责,做好依法监督工作
1、完成常规性监督议题。主要包括:听取和初审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度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深化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在深化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加强街道预算审查监督,首次将东港街道列入重点审查单位,同时选取区人大、区公安分局、区招商局等六家单位为2021年人大会上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单位,提交人代会各代表团分组审查。
3、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对区政府2021年拟安排新建的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初审。
4、强化经济运行监督。根据监督法规定,重点做好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审查监督。主要包括听取和初审全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5、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选取一个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确保专项资金科学、合理、高效使用。选取几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绩效评估。
6、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为有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行程序,重点对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进行专题审议。
7、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继续开展好民生实事专项监督,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项督查、定向视察等形式,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跟踪问效,推动项目落地见效,确保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建设
1、提高履职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对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积极参加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高效的财经监督工作团队。
2、加强联系沟通。定期走访对口联系部门,深入基层联系代表、群众,加强信息沟通。主动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相关调研与立法征求意见等工作。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检查活动。认真完成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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