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落实省人大常办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全市开展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情况,10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带领市人大渔农委组织督查组赴展茅街道开展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监督工作。督查组一行视察了展茅田园综合体集体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茅洋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废弃塘口土地及围墙通过整治出租),并在茅洋新村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座谈会。
会上,展茅街道人大副主任林信光详细汇报了展茅街道消除经济薄弱村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茅洋新村在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开展近况和存在的问题,并重点介绍了田园综合体开发建设、茅洋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运营现状。茅洋新村党支部书记孙如军进行了补充。
张明指出,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转化也是夯实实施乡村战略的基础,此次专项监督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了解茅洋新村工作总体情况,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监管情况进一步了解并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题。
张明强调,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要重点做好以下几块工作。一、统一思想,整合资源。街道党工委和茅洋新村两委思想保持高度统一,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促进村级村集体经济发展。二、强化协作,部门联动。积极探索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利用农村土地制度、村体制改革成果,通过“输血”和“造血”相结合,通过多部门协作,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发展动力。三、规范管理,完善体系。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分配制度、审计制度,完善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四、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与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优化投资环境,打造本地特色的旅游板块,消除经济薄弱村工作主要还是靠乡村自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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