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普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相关人事;听取并讨论了《舟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副主任张伟国、陈春汉、陈国法、顾志月、陈红参加会议。
办公室(研究室) 王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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