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丁伟民同志所作的《全区交通大会战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交通大会战实施以来,我区全面启动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交通治堵、农村公路管养、水上客运提升整合、交通运输综合整治”的五大攻坚行动,累计完成综合交通大会战项目投资23.4亿元,占五年计划的32.5%,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会议指出,当前我区在交通大会战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交通建设投资任务繁重,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地方财力安排相对较少,资金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二是部分项目随意性调整较大,前期谋划不够周密,规划之间衔接不够,项目规划前可行性论证不充分。三是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推进速度较慢,个别工程监管力度不强,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四是部门合力不够,缺乏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协同效应有待加强。
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各项目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面对项目中碰到的各种疑难问题,不推诿,不退缩,迎难而上,想方设法寻找破解难题、解决矛盾的方法。特别是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问题,坚持“难中求进、难中作为”,以拔钉子的精神,打好征地拆迁攻坚战,扫清项目推进中的一切障碍,鼓足干劲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交通大会战各大项目顺利推进。
(二)要进一步提高筹融资能力。一是继续加大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力度。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更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认真梳理,加强项目申报。二是着力拓展融资渠道。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水上交通等领域放宽与民营资本的合作机制, 针对性设立专项优惠政策,以提高民营资本的合作意愿。三是根据项目急缓程度,科学合理分配项目建设资金,逐年提高财政投入比例。认真开展绩效评价,逐步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进一步加强规划衔接。一是提高前期规划衔接。
认真抓好“多规合一”,规划要有前瞻性,在进行交通规划设计时要与城乡规划进行对接;坚持规划刚性约束,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引起频繁调整。二是明确项目目标。各项目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要理清各自负责项目的阶段性任务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期、加紧施工、加快建设,有序推进项目,确保项目保质提速。
(四)要进一步落实监管强质量。一是注重项目质量保障。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单位要主动作为,工程监理及时到位,严防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严防施工结果与设计要求不一致,严防道路建设等级与建设标准不一致。二是加强安全操作。各项目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按规定要求规范化进行操作,确保项目推进稳定有序,合法合规。要始终坚持“安全至上”,强调项目推进中的“安全第一”法则,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项目安全。
(五)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一是强化部门对接。各项目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要加强与项目责任单位的对接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各项目每个月的进展情况;对存在困难的几个项目,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攻克难题,确保项目进度。二是优化审批服务。交通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管线网络、市政设施等,对“交通建设大会战”项目涉及的有关审批,相关部门应在职能职责范围内大力配合,减少审批环节,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跟踪督办,开辟“绿色通道”,为项目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为各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处理,并请区人民政府于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CopyRight 2010-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07105号-1
主办: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浙公网安备330903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