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关注民生、畅通民情、维护民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落实“四制一治”,一大批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一是严格落实限时办理制。对需转办的信访案件归类建档,明确承办单位,并限期办结回复,确保信访者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对已到期限尚未反馈的信访问题,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先进行电话催办,超时限还未反馈的进行书面催办,对书面催办后仍无反馈的予以通报。
二是严格落实现场答复制。有重点地选取部分重要信访问题,组织承办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走访当事人,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面对面向当事人答复相关情况,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
三是严格落实协调联动制。针对信访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衔接,遇到疑难问题,由人大常委会出面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责任,合力推进信访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涉诉涉法信访案件中,有的是上访当事人自身缺少法律知识、法制意识淡薄而四处信访,有的是上访人完全不顾忌其行为后果,无理取闹,盲目缠访闹访,人大通过督促职能部门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用法、敬法,引导上访人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进行合理信访。
五是加强治理无序上访。对法、理、情都无合理成份且长期缠访闹访到人大的当事人,或者借助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恶意煽动、策划、组织上访到人大的,由公安机关介入,固定相关证据搜集违法犯罪事实依法给予打击。
办公室(研究室) 李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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