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人大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最大限度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近年来,普陀区人大不断强化对“两院”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有效开展人大监督,有力地推动了区“两院”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一是健全工作报告制度,督促“两院”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关于司法机关重要情况重大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两院”制定重要文件、制度以及办理特定案件时,要主动报告,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重要工作及时汇报,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事先报告党委、人大,确保“两院”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2015年以来,区“两院”先后围绕打击“三强三霸”、破解“执行难”、强化刑事案件审判力度、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两院”增强接受监督的针对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区两院始终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导向,不定期接受区人大对法院、检察院的办案质量进行的随机抽查,坚决杜绝“两院”发生案件超期办理、非员额人员办案等情况。经常性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全面监督办案人员办案纪律和作风情况,促使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监督的力量推动“两院”工作科学发展。
三是搭建联系代表桥梁,督促“两院”增强接受监督的经常性。建议“两院”要经常性地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座谈,深入征求意见、建议,让更多的人了解“两院”工作,提升司法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要求区“两院”能广泛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和《工作通讯》、宣传手册等传统手段,定期发布工作情况,与代表互动交流,方便代表及时了解司法工作。据区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统计,2015年以来,区“两院”围绕强制执行、青少年违法犯罪、公益诉讼等多个主题,共开展人大代表视察、听庭和“法院(检察院)开放日”等活动30余场次。
四是紧扣建议议案办理,督促“两院”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要求区“两院”强化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落实,紧扣时限狠抓整改,切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对代表关注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定包案领导、定办理时限、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方案”的“四定”责任制,注重办理、沟通两手抓,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反馈,近三年区“两院”建议议案的办理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办公室(研究室) 李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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