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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8-11-02 12:11     浏览数:2902

(2018年8月17日普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普陀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是常务委员会负责信访工作的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全国、省、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统一管理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要求配合受理、办理的信访事项;

四、组织协调或者参与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五、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提出奖惩建议;

六、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情况,为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信息和提出建议;

七、向信访人宣传与其信访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八、向常务委员会有关领导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及其办理情况;

九、联系本级“一府一委两院”信访工作机构并通报信访情况;联系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信访室;对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承办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工作职责经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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