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18年7月31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平、庄玲娜、乐海奇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海平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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