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戴灵芝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伟国、陈春汉、陈国法、王洲琼、顾志月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审查相关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在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时,戴灵芝指出,《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力度大、人员配备齐全,违法打击常态,取得了看得见的效果。要进一步理顺保护区运行机制,建立规划科学,管理有序,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要细化《条例》规定,夯实执法基础,提高海洋资源的保护力度;要推进信息建设,优化基础奢侈,加大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好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
在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审查相关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时,戴灵芝强调,要深化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完善科学的预算编制体系,细化部门预算,完善编制内容;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项目执行监督,真正做到专项专用。
办公室(研究室)王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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