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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
发布日期:2018-04-13 12:04     浏览数:1986

4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动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志月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渔农工委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征求并听取了参加相关代表的建议,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顾志月副主任对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三个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条例》不仅是我市有立法权以来首次制定的实体法规,是我国第一部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地方性法规,更是在全国首创了海钓证、贝藻类捕捞许可证、海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填补了国内渔业资源保护的法律空白,为海洋保护提供了“舟山范本”。对条例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追踪与调研是更好地促进条例实施的基础与必需。区人大常委会已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执法检查小组要以对法律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二要把握重点。执法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真” “实”“严”。 “真”是要真看、真查,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情况。“实”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听到最一线的群众声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严”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敢当的,认真核查,严格把握。

三要加强宣传。政府是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要有高度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强群众对《条例》的了解程度,拓宽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渠道,提高群众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办公室(研究室)忻俊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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