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17年8月4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赛琴、叶海丹、孙波、刘英杰、刘哲灵、陈方兴、应伟海、沈富祥、张德梅、张剑平、吴娜、贺飞跃、徐友良、黄和平、梁海平、焦熠、詹万利等十七名同志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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