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
经2017年8月4日舟山市普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蓝前飞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军伟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邱国行为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李维峰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熊俊杰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军伟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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