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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落实人大意见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
发布日期:2016-04-14 12:04     浏览数:2037

去年,普陀区人大在“一府两院”政情通报会上提出,两院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全区金融秩序稳定,落实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制度,加大对“老赖”的惩戒力度。

区法院高度重视人大意见,采取积极措施打击拒执行为,自去年9月以来,先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两批957人,已促使3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共计300余万元,成效初显。主要做法:一是完善发布流程管理。定期对未结案进行排查梳理,严格对照规定拟制纳入名单,经执行局负责人审批后及时录入系统,在最高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对于已履行义务、达成和解等情形的,及时删除、屏蔽其公告信息,并反馈相关单位。二是扩大曝光受众面。选择在“十一”期间核心商圈大屏幕首次滚动播放“老赖”信息,迅速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舆论压力;同时在微博、微信等移动客户端图文并茂地晒“老赖”,进一步扩大失信影响范围。三是形成信用惩治合力。加强与辖区内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协作,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罚,限制其贷款、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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