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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5-02-28 03:02     浏览数:478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炜波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力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有力有效拼经济、抓建设、惠民生、保安全、促稳定,推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会议充分肯定区政府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现代化新普陀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推进“十项重大工程”,深入实施“985”行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普陀开启绿色化、智能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新篇章垒石夯基、努力实践。会议强调,做好2025年的政府工作,必须保持战略定力,以“改革创新突破年”为抓手,提能升级发展十大产业,聚力推进一批核心项目,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攻坚、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优化、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会议号召,在新的一年,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奋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奋力推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再上新台阶!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舟山市普陀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财政预算,同意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舟山市普陀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戴灵芝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工作大局,紧扣“985”行动工作要求,锚定“6+6+6”工作目标,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改革创新突破”推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再上新台阶贡献人大力量。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卢增华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强化监督管理,狠抓提质增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为“改革创新突破”推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舟山市普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宏辉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委部署,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检察服务更优、监督更准、队伍更强,为“改革创新突破”推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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