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关于全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10     浏览数:5302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对我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区文广旅体局、区文旅集团等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并赴桃花镇、沈家门街道实地考察了文化站、文化广场、文化礼堂、城市书屋等公共文化场所,与部分镇(街道)负责人、场所管理人员、基层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文化行政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重视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有效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基本建成区、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服务体系,建立文化共享工程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18.44万平方米,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0.58平方米。高标准建设普陀大剧院、普陀全民健身中心等地标性文体场馆,更新改造普陀体育馆、海滨电影院,提升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的服务功能,区文化馆、图书馆均被评为国家一级馆。全区7个镇(街道)均建立了综合文化站,新建4个镇级大型文化广场,文化馆分馆、图书馆分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建成行政村农家书屋105个,渔农村文化礼堂57家,平均面积达369平方米,文化设施建设重心下沉到村落。

(二)设施惠民功能显现。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村、公益演出送基层活动,三年来开展送戏下乡255场次、送培训下乡260场次、送书下乡150280册次,极大提高了基层文化场所的使用率。各级文化场所常年免费为群众及业余文艺团体提供活动场所,以“幸福普陀”为主线实施文体幸福工程,举办“幸福生活全民学艺、幸福感悟我来写、幸福生活大家演、幸福故事百姓讲、快乐健身人人练”等文体系列活动,三年来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演出、培训等活动1500场次,累计20万余人次参与,有效激发渔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

(三)设施保障服务落实。制定《普陀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建设的基本标准。出台《普陀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普陀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动态评估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将文化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作为资金补助的依据。设立公共文化专项发展基金,三年来,安排525万元文化专项资金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补助。推进公共图书馆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一卡通”图书借阅服务,激发农家书屋活力,三年来,累计外借书籍达207万册次。创新成立六横文化礼堂“区域联盟制”做法,实现了强弱互补、抱团发展,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服务模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文化场馆有待提升。区级公共文化场馆建筑使用面积、规模还没有达到国家、省级相关标准。区图书馆,按照全区人均2册藏书标准,需存放60万册图书,但目前仅能存放18万册;区文化馆,根据全区人口总量,面积应在4000平方米以上,但现实际使用的面积只有2000平方米,且与区融媒体中心共用办公楼,没有独立空间,需限时限流,制约了场馆的作用发挥;区博物馆,近20年未提升改造,馆舍面积与省定标准差距较大,内部功能单一,设施落后。公共文化设施总量仍然不足,导致不同地域之间还存在文化场馆建设参差不齐、社区文化阵地较缺乏等问题,不利于群众就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沈家门老城区和东港新城区域之间的差距较大,难以保障人民群众均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设施建设有待整体推进。

(二)资金保障力度有限。受财力制约、财政投入总量偏小,缺乏财政用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的刚性指标,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仍显不足,区级财政基本上只能保证人员工资和文化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转,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尚未建立长效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远远低于同期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全民健身中心、东港体育馆、海滨电影院等一些国资文体场馆,以及镇(街道)文化站、渔农村文化礼堂等基层公共文化场所管理人员和活动经费缺乏保障,缺少长效的运营维护费用。

(三)服务体系还需完善。近年来,虽然我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成了城乡一体化的总分馆体系,但仍存在馆际联动渠道不够畅通,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互动性不强,数据库建设滞后等问题,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都缺乏明确的规范和制度,政策措施扶持和考核激励机制不尽完善,影响了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制约了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农家书屋、文化礼堂等村公共文化场所,缺少专人管养、维护、运营,闲置现象普遍。

三、几点建议

(一)统筹规划,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把公共文化设施场馆建设作为一个硬任务列入“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一是把本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按照国家和省标准,进一步提升硬件条件,大力推进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博物馆建设,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二是在城市新区开发、小区建设和新渔农村建设中,一方面争取逐步按人口比例规划和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文化设施;另一方面在区域配套建设中,必须明确文化设施的布点,明确项目用地,控制预留规划用地,切实做到城乡开发到哪里,公共文化设施就建到哪里。三是紧密结合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的难点、短板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实质性措施,合理规划、综合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划定一些专门的区域作为广场舞活动场地,完善必要的设备,推动广场舞健身的健康发展。四是优化区域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实行向渔农村倾斜的政策,完善渔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确保城乡公共文化均衡发展,缩小公共文化服务差距。

(二)多措并举,加大公共文化设施资金投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决定了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必须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一是建立长效、刚性的财政投入机制,对公共文化事业经费的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进一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网络。二是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活动开展 ,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渠道,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行的积极性,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助、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文化企业和各类社会文化机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主管部门经营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体制。

(三)健全机制,提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整体效能。坚持建管并重原则,进一步齐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与服务标准,做到建设规范、管理科学、运行高效。一是制订出台公共文化设施运行规范,明确设施的使用原则、监管主体、服务内容及责任追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补贴或者奖励的依据。对建成且已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加强运行管理,优化软件建设,提供更多元的文化服务产品。二是探索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由协会、文化企业、文艺团队等社会力量负责基层文化场所的管理、活动策划以及培训等工作,切实提高设施利用率和群众满意率。三是打造智慧型公共文化场馆,拓展服务功能,建立群众文化活动资源数据库,打通文化资源共享交流渠道,将网络、数字、信息等现代科学技术和传播手段应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方式和运营管理,完善图书业务自动化服务系统,推行博物馆数字化导览系统。四是建立健全基层文化设施管理使用制度,探索破解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管理运行难题,大力培育礼堂文化,通过文化礼堂走亲形式,搭建资源共享、队伍共建、资金共筹平台,不断提高渔农村文化礼堂的利用率,确保基层文化设施阵地不丢失,功能不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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