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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法院多措并举做好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18     浏览数:474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强化执行工作规范,普陀法院多措并举,努力做好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主要做法:一是专人专号,实行规范管理。普陀法院共配备22台执法记录仪,每位执行干警人手一台,并对每台执法记录仪进行编号,做到一人一号,专人专用。同时由内勤负责设备维护以及音像资料的存储、调阅等工作,实现集中管理。二是建章立制,明确使用情形。出台《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干警在查封、扣押、搜查以及其他强制执行现场工作,案件调查取证,信访接待,处理重大案件及其他现场执法活动等情形下,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让执行干警从“被动用”转变为“主动用、习惯用”,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的实际效能。三是采购设备,实现智能存储。为避免记录信息丢失,简化执法记录仪充电、上传步骤,采购并投入使用全市法院首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一次可满足多部执法记录仪同时高速上传的需求,对上传信息进行智能处理,并针对每台执法记录仪自动生成对应的独立文件夹,还可进行回看、刻盘等操作,简便高效,实现智能存储。

区法院  王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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